专栏3-2公共建筑充电设施配建标准
新建公共建筑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车位的10%,鼓励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既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通过改造使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逐步达到总停车位的10%以上。
构建清洁高效的集中供热系统。统筹区域内集中供热布局,优化整合供热资源,现有燃煤热电机组原则上不得再实施改扩建(锅炉、发电机组等容量替代改造除外),新增蒸汽需求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生物质等非煤供能方式进行补充,重点推动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项目建设。鼓励存量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替代,淘汰整治一批建成时间久、发电煤耗高的燃煤机组。继续推进大型火电机组根据周边热负荷需求实施热电联产改造,释放供热能力。依托海盐零碳未来城建设,鼓励开展核能供热等综合利用。
专栏3-3海盐零碳未来城建设工程
海盐县与秦山核电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动“零碳未来城”项目建设,打造“零碳能源,绿色发展”的国家级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现企地融合发展。
零碳未来城突出“零碳”“未来”和“城”的概念内涵,以绿色、生态、零碳为导向,突出零碳示范、产城融合、科创引领、企地共建、智慧互联的五大特征,形成零碳能源、低碳产业、零碳生活、未来治理、未来景观的五大场景,同时以三生融合为布局理念,重点打造“双核驱动,一镇提升”的空间格局,建设北部低碳产业核、南部未来科教核和核电小镇升级版,最终形成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全域零碳的未来城市新空间,成为展现零碳未来的“重要窗口”。
到2021年底,实现海盐城区三个生活区45.9万平方米和海盐县老年公寓核能集中供暖;到2025年,核能供暖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基本覆盖海盐县主城区并拓展至秦山街道和澉浦镇。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依托嘉兴市能源消费监测服务平台等,建立和完善嘉兴市数字能源管理平台,开展用能精细化管理和科学调度,对超用能预算进度、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末档和能效评价末档的企业,加大用电总量控制,坚决控制不合理用电需求,削减超预算用电需求。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平湖虚拟电厂建设。以海宁尖山新区为试点全面实施电力负荷精准响应,引入市场化竞价模式,探索需求响应资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到2025年,电力精准负荷响应能力力争扩大到百万千瓦级,尖峰负荷响应能力达到全社会最高负荷的5%。推进自用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有序充电,引导充电基础设施参与电力需求响应。
专栏3-4 平湖市虚拟电厂示范项目
虚拟电厂是在电力需求响应的基础上,广泛接入地域分散、种类多样的负荷侧可调资源,聚合有功和无功可调能力,并精准预知调节需求,避免调节不当、调节过度、调节不足。“十四五”时期,平湖市电力公司将实施虚拟电厂示范项目,聚合绿色灵活资源,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到2025年,平湖市虚拟电厂将聚合30万千瓦的可调资源,节约10.2亿元电网新建投资资金,减少碳排放约60.7万吨,有效助力平湖市率先实现碳达峰。
一是广泛聚合可调资源,构建资源精确画像。挖掘全市范围内各类可调资源,包括充电桩、综合园区、光伏、热电联产自备电厂、储能电站、5G基站等,合计6大类18小类,预计“十四五”期间,接入30万千瓦的可调资源,达到全社会最高负荷的34%。通过引入资源负荷分级、调控成本、响应意愿度等属性,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实现资源用户响应行为的信用评级管理。
二是构建源网荷储一张图,精准响应电网需求。通过贯通地调自动化、配电自动化、配网PMS和营销系统,关联可调资源接入点,精准构建源网荷储一张图,实现响应资源与电网的动态映射。通过构建各可调资源的详细模型,包括启动时间、爬坡时间、持续时间和可调容量等,精准编制调节方案。
(三)加快能源消费清洁低碳转型
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根据碳达峰要求,严控并压减全市煤炭消费,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大存量减煤力度,进一步控制压减化工、化纤、橡胶塑料等产业用煤,加大落后燃煤小热电、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发挥大型火力电厂优势,扩大临近区域集中供热规模。2025年地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省下达目标。
扩大天然气消费。明确天然气作为煤炭的替代过渡能源,工业领域继续开展煤改气,鼓励燃煤热电企业开展实施天然气改造。结合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在具有冷、热、电需求的能源负荷中心、产业和物流园区、旅游服务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引导有需求的大用户自建储气调峰设施,支持气电企业、城燃企业、工业大用户参与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民用领域扩大天然气利用,加快完善农村地区燃气基础设施,到2025年,全市城镇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70%以上。
大力推动电能替代。积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提高电气化水平。在工业领域,鼓励支持重点耗能行业,加大电加热、电加压和辅助电动力等技术应用,鼓励支持高电气化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和绿电交易,推动传统高耗能企业向“低碳排、高绿电、高效能、高附加值”转型。在建筑领域,以医院、学校、大型商超、机关单位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发展高效热泵系统、储能等技术,提升现有设备能效水平,降低建设运营成本。在交通领域,加快推进交通领域电能替代,重点完成港口港区等电能替代,逐步实现公交车、专用车等新能源化。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62%左右。
积极推动氢能应用。鼓励嘉善、港区等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港口物流等领域应用,并开展氢能环卫车、氢能观光车、氢能船舶、氢能叉车、分布式发电等试点应用。到2025年,氢能源汽车应用示范突破2500辆,其中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包括冷链物流车、集卡车等)占比达到85%以上。加快加氢站布局和建设,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20座以上。
(四)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十四五”时期全市能耗强度按照省下达目标,综合考虑能源消费总量、能效水平、产业结构、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等因素,合理分解落实到县(市、区)、重大用能平台、重点用能企业。创新能效管理,建立市、县、重点用能单位三级用能分级预算管理机制,按照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4%的目标和市下达的工业增加值增长目标,编制重点用能企业年度用能预算管理方案。强化新增用能控制,严控高耗能项目准入,新上工业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不得高于0.52吨标准煤/万元,严格限制0.78吨标准煤/万元以上的项目。对能耗强度超过准入标准的新上项目,严格落实能耗等量(减量)置换方案和用能权有偿申购交易制度。探索可再生能源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的相关制度。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在谋划产业、引进项目时坚持将能耗双控作为硬约束,严格落实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的政策措施。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梳理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在建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情况进行复核,对未履行相关审查审批手续、把关不严、落实要求不力的项目,严格按照要求整改。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潜力,对违反产业政策、违规审批和建设的“两高”项目,依法依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