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全面强化美丽乡村品质。以行政村、乡镇为单元,以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旅游为重点,结合村庄分类、区域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方面,抓好品质村庄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美丽经济发展、乡村治理体系、文化乡村品牌打造等,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黄山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合理规划建设一批“多姿”田园景观带,打造一批“多彩”田园风情带,建成一批“多业”田园产业带。持续深化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完成180个左右中心村达标建设和100个A级以上景区村庄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精品旅游线路10条,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片3个。
建立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并行、共建共管的原则,以农村厕所保洁、村容村貌美化、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等为重点,加快完善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得到农民支持、能够有效运行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细化责任分解,坚持省市统筹调度、县(市、区)责任主体、乡(镇)村实施主体,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探索社会化运作模式,鼓励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绿化养护等公共服务。全面推广“生态美超市”“生态红包”,整合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网络和农村生活垃圾兑换渠道,打造“垃圾兑换超市”升级版、拓展版。深化贯彻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细化配套措施,制定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总结提炼一批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管护典型案例,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
第四节 优化配置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坚持把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机制,统筹规划城乡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物流、垃圾污水等城乡基础设施,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城郊村、中心镇延伸。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完善管护措施,落实政府、自然村、社会化服务三级管护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提高管护质量。探索财政补贴、村集体补偿和农户缴费合理分摊机制,完善农民以筹工筹劳筹资方式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管机制。
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城乡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向农村延伸,实施乡村教育提升、健康乡村、农村养老、农村生活综合服务等计划,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公共文化、殡葬服务等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教育信息化资源均衡配置,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就学环境,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进县级医院与镇中心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加快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县乡政策服务向行政村延伸,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能,尽量让群众办事不出村。根据村庄地理环境、人口数量等实际,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升农村殡葬服务水平。
第五节 创新提升乡村治理体系
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到“十四五”末,以党的基层组织为统领,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依托,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群团组织为纽带、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基层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技术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农民主体、多方联动参与乡村治理,建立健全“一约四会”,推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基层小微权力治理,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建设。
第六节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扎实推进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建设,各地结合自身优势,制定符合具体的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发展农村各项产业,带动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切合实际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把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抓好集体资产的投入运营工作,建立完善投入、增值、再投入的滚动发展机制,切实提高集体资产使用效益,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完善村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充实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积极探索实践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有效途径,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组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村级债务的化解,坚决遏制村级债务增加和蔓延。
创新乡村运营形式。立足各地生态资源优势,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创新乡村运营方式。选择黟县率先开展乡村运营机制创新整县试点,按照试点先行、逐级成立的原则,组建区县(两山银行)、乡镇(振兴公司)、村级(强村公司)三级乡村运营主体,明确各级乡村运营主体的经营范围和运营路径,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村庄开发管控、资源确权登记机制、资源评估交易、产权有偿退出、公司内部治理、项目承建实施等一系列乡村运营机制,加速实现乡村资源向资金、资产、资本转化,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超过200个,占比达30%。
专栏六 乡村建设六大专项行动
1.实施村庄建设提质行动
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积极有序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打一批具有黄山特色乡村振兴示范带,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2.实施资源激活利用行动
以资源属性进行分类,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组织乡镇、村进一步摸清资源资产的种类、面积、权属、价值、状态等家底,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乡村资源数据库,继续深化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开发。
3.实施田园风情带打造行动
建设“多姿”田园景观带,打造“多彩”田园风情带,同步做好田园农旅、休闲业态布局、策划、规划,打造“多业”田园产业带。
4.实施乡村运营发展行动
将乡村策划运营阶段作为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前置谋划,依托乡村闲置资源数据库,大力开展农业农村“双招双引”,引入运营主体;坚持先策划、再规划,先布局、再建设,强化策划规划;建立并完善政府奖补、企业运营、村民参与、绩效激励的运营机制。
5.实施乡村治理提升行动
抓好示范创建,常态化推进黟县国家级、徽州区省级示范区县创建,扎实推进11个省级示范乡镇和113个示范村试点建设;以自治增活力,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规范自治组织建设,增强村民自治能力;以法治强保障,加大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和“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不断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以德治扬正气。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普科技、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知识,持续深入农村移风易俗。
6.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培强行动
扎实推进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深入实施“千名干部下乡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第七章 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
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第一节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三权分置”制度。在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防、代收等生产托管服务,带动小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力争到“十四五”末,土地规模经营达到50%以上。
巩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等股份权能,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激活农村要素市场,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转,逐步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第二节 切实推动农村“三变”改革
实施农村“三变”改革提升工程,整县推进黟县“三变”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其他区县农村“三变”改革。坚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注意把握改革方向,注重“因村施策、一村一策”,不搞 “一刀切”,加大各类扶持政策的支持力度,增强改革试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改革中资源要素有效配置的作用,促进城乡优势资源向试点村汇聚,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集体有分红。在充分尊重承接主体和农民意愿基础上,遵循市场规律,通过协商等方式确定集体、农户和承接主体之间的合作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提倡采取保底收益加分红的方式,使集体和农民稳定获取收益。制定财政资金变股金的操作办法,通过“资金改股金、拨款改股权、无偿改有偿”等方式,推动财政支农资金变股金。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强化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及对经营主体的监督,公开农村“三变”改革的全过程,扩大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改革,加强统筹谋划,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做到合法、合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