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市级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编制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科学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并列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
(二)强化督导问责。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财政投入、办园条件、教师配备及待遇保障、安全风险防控等作为县级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自评自纠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学前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传播科学育儿理念、知识和方式方法,加强家庭教育,推进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密切合作,构建家园共育共同体,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