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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实施教育督导体制改革。优化管理体制,完善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完善保障条件,深化教育督导领导体系构建和机构设置,发挥好各级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督学队伍建设与管理改革,配齐配强专兼职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优化教育督导队伍管理。强化督导职能,强化督政机制,强化督学机制,强化评估监测,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提高督导实效,落实各项督导制度,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

  (九)实施中小学校安全防控工程。

  实施“231”建设。“2”即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3”即完成农村中小学和城镇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联网、校园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三个达标。“1”即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完善“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促进学校形成安全良性循环体系。加快推进所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有序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校园安保工作运行质量,逐步构建系统、科学、智慧、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确保2022年前实现全面达标。优化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工作体系,构建“多位一体”新型校园安全教育模式。根据学生群体的年龄特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新生教育、进课程教育、进课外实践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防火、防暴、防不法侵害和防台风与雷电等自然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自救互救、防灾避险能力。

  持续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联防联治、联合联动的综合管治原则,充分发挥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应急等单位,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依法规范管理,不断落实和强化校园周边安全责任,建立校园周边安全问题清单、台账,实行销号制,全力打造安全、文明、和谐、整洁的校园周边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健全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抓好中小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二)全面完善经费管理。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长,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长。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学费(保育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提高使用效益。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全面加强督导工作。强化《教育督导条例》落实力度,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机制。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机制,实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组织实施属地内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落实教育督导各项制度,有效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六、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优化教育布局纳入国土空间发展规划,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主动履职尽责,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年度计划和各级教育规划有效衔接,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各项工作进度安排、时间节点,建立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立足我市实际,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引导发展预期。科学设计和进一步细化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分阶段分年度落实到年度计划和未来五年规划中,补齐教育发展短板,教育资源配置优先用于教师队伍发展、信息化建设等关键领域,优先保证义务教育,重点向学前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薄弱环节投入。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全面提升我市教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三)试点先行,探索创新。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教育改革试验区制度,科学布局,分批分类推进教育现代化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经验,突出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教育综合改革系统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四)加强监测,定期评估。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跟踪监测和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适时调整优化规划实施策略。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和规划实施情况,接受家长、社会和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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