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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兴城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第九节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

  坚持改革引领,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更多向乡村集聚,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健全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重点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开展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鼓励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依托辽宁省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构建市乡村三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按国家和省有关部署,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严格落实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等配套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经营。鼓励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村空心房、废弃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摸清宅基地底数,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依法依规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科学布局。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宅基地用地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房建设监管等制度,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全程监管,探索建立村集体内部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形式。引导村民盘活闲置宅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到2025年,农村空闲宅基地比例有效下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力争到2024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各乡(镇、街道)、村因村制宜探索生态农业型、文旅产业型等模式,培植优势特色乡村产业,提高村集体资产综合价值,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推动联农带农,引导支持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原料供应、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资产租赁、保底分红和股份合作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户更多地分享到产业增值收益,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缩小脱贫群众收入差距和脱贫乡镇发展差距。对有资源优势的,根据资源特点发展资源经济;对没有资源优势的,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25年,保持所有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

  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其他改革。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案卷评查以及示范创建等活动,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保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继续开展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到2025年,供销社系统发展质量、数量、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责任单位:供销社)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家庭林场,完善扶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5年,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优势农产品外销,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出口份额,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农业产业,开拓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日本、韩国、欧盟、东盟、中东等国内国际市场。到2025年,优质出口农产品供给能力、国际市场影响力和产业竞争力全面提高。(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推进农业对外投资合作。拓展重点投资合作区域,提高中高端市场份额,促进投资与贸易一体化发展,推动对外农业投资合作由农业资源利用向市场、品牌、技术及管理等多元化合作转化。加大先进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和现代服务引进,重点在粮油、果蔬、畜禽和水产品加工、农业装备制造、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强国际合作。(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专栏14 农村改革创新重点工程

  项目1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基层社组织建设工程,构建双线运行机制,深入开展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行动。到2025年,建成一批为农服务中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稳步提升。(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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