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导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四张清单”。
(4)指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范。
(5)指导落实健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
(6)道路运输领域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
(7)公路运营领域全力推进公路桥梁通行安全非现场执法。
(8)严把从业人员安全准入关,推进落实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9)继续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0)推进建设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监管综合数据平台。
(11)继续推进公路生命安防工程建设。
(12)推进公铁水并行路段安全专项治理。
(13)加大安全生产责任险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力度。
(14)指导落实公路水路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和预案体系。
(15)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装备、设施、队伍建设。
(16)推进建立部门间客车信息共享机制。
(17)指导落实对“两客一危”车辆联合执法。
(18)指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8.提升行业管理治理能力,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
积极推进改革攻坚,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社会参与度,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多种运输方式协同联动,建立运输方式间常态化协调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开展旅客联程服务,促进形成多部门协商管理模式;全面完善全市所有线路的路产档案,加强科技路政管理建设,OA办公系统、“互联网+”执法服务系统搭建完成,提高执法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完善以路长制为载体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共监督机制,促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栏18 “互联网+”执法服务系统
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生产管理形势和互联网快速发展趋势,“十四五”期间,将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以APP开发为抓手,搭建“互联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服务系统。估算总投资约7600万元。
具体任务如下:
一是建立智能终端。建立健全连接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车辆和人民群众的智能终端,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群众。
二是建立综合管理系统。将现有的出租车安全管理系统、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系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系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系统、普通路政管理系统接入智能终端。
三是完善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农村客车安全管理系统、公交车辆便民服务系统、客车APP订票系统,以及普通货车管理系统、维修厂管理系统,并接入智能终端。
四是建立生产经营车辆经营监督系统。实现信息化、网络化、便民化监管。
五是建立交通运输生产监管平台,实现可视化管理。
五、环境影响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有关规定,《铁岭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此本次规划的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的规定,本规划部分项目如新能源运输装备的推广应用属于鼓励类项目;其他规划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因此本规划的项目建设符合辽宁省产业政策。
(二)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规划的内容、目的及环境保护要求与国家《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辽宁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上层规划相符合;同时本规划与《铁岭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等同层和同类规划在项目建设时序、投资安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相协调。
本规划不涉及我市的禁止开发区域,规划的实施符合我市的开发格局和规划发展目标;同时本规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区域路网结构,提升区域交通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与辽宁省生态功能区划相容。
(三)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1.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规划新增项目的建设必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对土地利用格局产生一定影响。但规划的实施同时改变了区域交通状态,改善了交通环境,从而改善了区域投资条件,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价值和商业价值,有利于促进铁岭各具特点的工业产业带升级发展。同时,本规划的实施可以有力地促进铁岭市旅游业发展。
2 . 声环境影响分析。本规划项目主要声环境敏感点为附近的居民集中分布区和学校等,在施工和运营期间,均会产生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造成影响,同时对周围的养殖业等农副产业也可能造成不利影响。但施工噪声是短期污染行为,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减缓对附近噪声敏感点产生的影响。运营期的噪声将会长期存在,本规划要求各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按照超标量设置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