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始终牢记政府前面的“人民”二字,把抓落实作为今年政府工作“最强音”,奏响拼激情、拼速度、拼干劲、拼落实、拼担当“大合唱”,在时代机遇前想干事、在群众期盼上能干事、在狠抓落实中干成事,坚持“五立五破”,交出“国之大者”高分答卷。
打造旗帜鲜明抓落实的政府。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捍卫核心,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安排、市委具体要求在楚雄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打造不折不扣抓落实的政府。胸怀“国之大者”,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站在全局谋划一域,干好一域服务全局,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楚雄市实际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努力创造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打造雷厉风行抓落实的政府。闻风而动、马上就办是政府作风优解,定下来的事情就令行禁止、抓紧实施,部署的工作就一抓到底、见行见效。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利用有利条件,看准了就抓紧干,能多干就多干一些,以“拼”的思想意识、“抢”的精神状态、“实”的工作作风干事业。
打造求真务实抓落实的政府。为基层干部、经营主体卸下不必要的负担,放开手脚、轻装上阵搞发展。不搞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不搞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不开“程序式”会议、不搞“作秀式”调研、不发“传声式”文件,以政府的“实干指数”换得群众的“满意指数”、企业的“发展指数”和市场的“活跃指数”。
打造敢作善为抓落实的政府。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变“路径依赖”为“模式创新”,变“事事找惯例”为“大胆创先例”,变“一口绝无可能”为“一切皆有可能”,打造更多领先领跑的标志性成果,实现干部敢为、企业敢干、资本敢投、平台敢闯、政府敢支持。
打造依法行政抓落实的政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统计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在千万双眼睛注视下行大道、走正道。
打造为民解忧抓落实的政府。把民生“痛点”作为施政“重点”,财力向民生集中、项目向民生聚焦、服务向民生覆盖,让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清单”成为政府时刻牵挂的“民生账单”,办好群众牵肠挂肚的大事、天天有感的小事,把群众“盼的事”变成政府“干的事”、把政府“干的事”变成群众“赞的事”。
打造风清气正抓落实的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好行政开支“铁算盘”,把有限财力用到“刀刃”上,以政府“紧日子”换取市场“稳日子”、人民“好日子”。
各位代表,跋山涉水,不改一往无前;山高路远,但见风光无限。我们有幸结识于楚雄、服务于楚雄,也有幸奋斗于楚雄、感动于楚雄。历史洪流奔涌向前,时代重任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州政府和市委的有力领导下,始终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楚雄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团结奋斗!
——名词解释
1.“3815”战略:省委省政府提出三年(2023—2025年)上台阶,到“十四五”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迈上新台阶;八年(2023—2030年)大发展,到“十五五”末与全国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十五年(2021—2035年)大跨越,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2. 一极三区: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3. 两个革命:云南省委提出的“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
4. 三法三化: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
5. 四个楚雄:影响楚雄十大重点项目、幸福楚雄十大民生实事、创新楚雄十大典型经验、先锋楚雄十大全省标杆。
6. 五个一机制:“一个重点项目、一个专班、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张作战图”五个一全程跟踪服务。
7. 十零措施: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十条转作风、抓落实的措施。即:安排部署“零空谈”、目标任务“零遗漏”、领导交办“零等待”、时序进度“零拖延”、部门之间“零扯皮”、面对困难“零借口”、每项工作“零失误”、服务企业“零障碍”、群众满意“零差评”、躺平干部“零容忍”。
8. 八比八拼月擂台:楚雄市围绕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向上争资、项目建设、市场主体、转移就业、营商环境和当前重点工作,组织33个政府部门、15个乡镇、2家国有企业每月进行比拼和奖惩。
9. 一支队伍管执法: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过程中,整合乡镇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