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坚持以法治护航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支持监察和司法监督,加强审计和统计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重大决策听证和法制审查机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等工作。
三是坚持以为民彰显情怀。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市场主体服务,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更满意、让企业更便利。
四是坚持以实干践行使命。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面落实“三法三化”“三个马上”,提升干大事的雄心、解难事的信心、做实事的初心、办小事的耐心,持续推进政府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沉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以求真务实和实干实绩服务兰坪人民。
五是坚持以廉洁筑牢根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严防严惩各类腐败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顽疾作斗争。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腾挪出更多财政资源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没有捷径,唯有实干。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埋头苦干、奋勇前行,为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兰坪而不懈奋斗!
名词解释
1.“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农业龙头企业联结合作社、合作社联结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2.“以工代赈”: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取代直接赈济的一种扶持政策。
3.“三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达标合格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4.“一县一业”:做大、做强、做优主导产业,让每一个县能够培育出一个区域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条完善、经济效益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我县的主导产业为“小浆果+中药材”。
5.“一村一品”: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和产业。
6.“三区三线”划定:“三区”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3种类型空间,“三线”指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3条控制线。
7.“四乱”问题:乱占、乱采、乱堆、乱建。
8. 中组部“组团式”帮扶:中组部等部委围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医疗、教育、农业产业需求和短板,组建专业对口、结构互补、协同高效的帮扶团队,选强院长、校长和其他干部人才,集中力量帮助建好县人民医院、1所普通高中和1所职业高中、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工作。
9.“省管校用”教师:云南省探索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拿出500名专项事业编制用于教育对口帮扶,并从派遣教师中遴选1人担任教学副校长兼任当地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帮助受帮扶学校优化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带出专业化学科教学团队和管理团队,为当地培养“带不走”的骨干教师队伍。
10.义务教育“双减”“双升”: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
11.“一卡通”专项整治:对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中央、省、州市、县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清查摸底,重点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受益群众身上。
12. 获得电力:是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2020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从七个方面对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具体任务目标进行了明确。
13.“办不了”窗口:设置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受理和督办解决服务窗口部门未能按时受理、成功审批企业和群众申请事项,切实为办事受阻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14.“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资质等级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法人单位、国家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
15.“七个一”工作:开展一次“健康防护,全民抗疫”集中宣传行动、制作一期“健康防护,全民抗疫”专题视频、开展一次“健康防护,全民抗疫”电视总动员、推出一批“健康防护,全民抗疫”典型报道、制作一批“健康防护,全民抗疫”精品宣传素材、开展一次“健康防护,全民抗疫”大宣传、开展一次“健康防护,全民抗疫”专项督查。
16.“十百千万”工程示范点:全省范围内创建不低于1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2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12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含1000个示范村、200个示范社区)、100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