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无证明城市”:县域内人民群众和企业及其他组织到到行政审批部门、乡镇及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不需要自己跑腿去开具证明材料的城市。“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也不等于“无需证明”。所谓“无证明”,是指不再由群众去承担主要的证明责任,尤其是群众并不掌握和持有的、需要自己去跑腿才能拿到的证明材料。创建“无证明城市”的重要目的和价值,是利企便民,变“群众跑”为“部门跑”、变“现实跑”为“网上跑”,变“你向我证明”为“我为你证明”,真正把老百姓和企业从繁琐、耗时的证明过程中解脱出来。
[5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的的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51]“13710”工作机制:是一种政务工作制度。“1”指当天要研究部署;“3”指3天内要向上级反馈办理情况;“7”指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指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指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