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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宁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2月9日)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高质量建设精品文旅项目,牢牢树立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理念,推进旅游产业和消费文化深度融合发展。精准把握广西文旅大会在崇左市召开机遇,紧紧围绕花山温泉小镇建设一批精品文旅项目,花山景区大门、游客中心、花山温泉谷、岜莱温泉民宿、骆越文化宫、塔楼等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花山民族山寨提升改造项目、温泉酒店二期、花山驿站、骆越温泉民宿、木州民宿、温泉商业街、新龙山公园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宁明县雅筑农家乐成功创建广西五星级农家乐,花山温泉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城中镇珠连村成功创建广西乡村旅游重点村,派阳山东盟风情康养民宿成功创建国家级民宿。开展“一键游宁明”“壮族三月三”等线上线下文旅宣传活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全年游客接待272.48万人次,旅游总消费29.79亿元。成立第三产业提升工作专班,扶持壮大批零住餐企业,在疫情最艰难时刻,大力支持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渡过难关。全县新增上规入统服务业企业13家,第三产业增加值51.94亿元,同比增长1.7%。

  (六)多措并举抓产业促增收,乡村振兴底色更加鲜明。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普惠性政策,成立增收工作专班,切实防住脱贫人口收入不增反降底线,脱贫人口人均增收实现“两个高于”目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成100个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全县产业覆盖率超过95%。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730万元,增长62.6%,9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超50万元,实现历史性突破。实施农村基础设施项目168个和粤桂协作、定点帮扶项目8个,全口径农业农村投资38.02亿元。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列入自治区“乡村振兴+行动学习”试点项目名单,亭亮镇列入2023年度自治区级坚果产业强镇公示名单,创建新好、腾宇2个自治区四星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及1个自治区级林业产业园。海渊牧原生猪养殖基地竣工,宁明县弘丰肉羊养殖产业园基地项目完成15栋羊舍建设,南方肉牛活禽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发放产业以奖代补1.01亿元,覆盖脱贫户16512户。坚果累计种植16.45万亩,排全市第一名,我县发展产业经验做法得到央视宣传推介。完成甘蔗种植70.24万亩,我县荣获崇左市2021/2022年榨季甘蔗生产进步单位。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项目4个。建成30个乡、村级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95%。顺利通过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县际交叉考核和第三方评估。

  (七)迎难而上补短板改面貌,城乡建设品质更加凸显。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建”“管”并重,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县域均衡发展,着力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启动城市智慧停车收费服务工作,规范活禽、生鲜农产品交易等城市划行归市管理。建成保障性住房456套,安置分配棚改房404套。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技术判定6896栋,存在安全隐患643栋,管控率达100%。加大市政路网建设力度,新建10条城市道路,延伸12.35公里。建成6座镇级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达到1000立方米。推进排污、供水等城市管道更新改造,补齐县城污水管网48公里,完成管网铺设25公里。县城污水处理率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率排在全市前列。完成边境农村老旧住房改造任务1123户,是全区改造数量最多的县。推进城中镇、爱店镇两个乡村风貌提升示范镇建设,完成风貌改造提升房屋685栋。

  (八)千方百计稳主体激活力,改革创新动能更加迸发。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聚焦稳住市场主体,着力释放改革动能,推动“减税降费”红利落实到末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年内新增退税减税降费10725万元,为53户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退库5599万元。我县市场主体规模达到22118户,较2021年增长9.6%,新登记企业447户,同比增长17.94%。全年投放“桂惠贷”优惠利率贷款 876笔,金额达14.72亿元,完成崇左市下达年度任务的133.82%,预计降低融资成本2274.84万元。通过“一窗通”平台,实现企业开办2个环节7个事项0.5个工作日办结,新开办企业网办率超过90%。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3年4月30日,累计减征失业保险费821.6万元,减征工伤保险费239.31万元,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九)持之以恒抓环保重治理,生态发展优势更加突出。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加快绿色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深做实“林长制”,森林抚育21.51万亩,森林覆盖率62.44%。全面落实“河长制”,完成明江河、公安河等重点流域“河湖四乱”专项整治,海渊镇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实现运行。抓细抓实“田长制”,完成“非农化、非粮化”等治理1.91万亩。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明江河国控断面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到Ⅱ类标准,达标率100%,水质排名全国前列。统筹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我县在全区气象高质量发展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十)用心用情破解民生难题,社会民生福祉更加殷实。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矢志不渝打好民生改善持久战,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县第二高中、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建成投入使用,新增学位3500个;投入5000万元实施教育项目7个,我县荣获全区2021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优秀等次。县妇幼保健院(骆越大道院区)建成住院综合楼、门诊综合楼、后勤保障楼等主体工程,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边合院区)完成60%工程量。开展“点对点”专车运输活动,组织“点对点”包车运输服务赴粤复工16车次644人,连续两年获得人民网、央视频道等多家媒体报道与刊发。新增城镇就业1695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45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9%。1名同志荣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发放城乡低保6496.64万元、城乡特困953.16万元、临时救助225.10万元、边民生活补助1.12亿元、各类救助金73.82万元、抚恤优抚补助对象补助金1655万元。全县参保率达99.62%,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100%。成功摘掉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领域挂牌整治帽子。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落地,我县经验做法获得国务院食安办通报表扬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海渊市场监督管理所被自治区食安全办评为广西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平安宁明”建设加快推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成功摘掉国家和广西禁毒委毒品整治的帽子,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14起,起诉5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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