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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咸宁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77.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质量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城发集团、市高投集团)

  78.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免申即享”改革、市直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市城区城管体制改革、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应急管理局)

  79.大力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热线。(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80.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81.培育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金融业态,确保新增存款不低于70%用于当地。“一业一策”制定融资方案,确保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牵头单位:市人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咸宁银保监分局)

  82.深化政银担合作,积极推广“4321”“4222”等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高投集团,市人行、咸宁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3.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三赢兴公司尽快正式上市交易、平安电工公司尽快过审,维达力公司尽快报辅,金种子企业总数16家、银种子20家。(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人行、咸宁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五)突出“三农”基础,千方百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84.加强农村互联网、5G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移动通信网络、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等进村入户。(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湖北广电网络咸宁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5.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咸宁供电公司)

  86.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气象局;责任单位: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87.重点推进阳武、三湖连江、陆水等3个大型灌区以及8个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保障农产品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8.开展农村安全水源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9.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北部平原地区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创建。加强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74%。(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0.引进知名种子企业筹建中国新型种业(向阳湖)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

  做好“土特产”文章。

  91.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重点建设茶叶、蔬菜(莲)、生猪(鸡禽及蛋制品)、中药材、特色淡水产品、油茶、竹、桂花等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八大农业主导产业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2.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3.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年末生猪存栏130万头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4.推进农产品加工“千百十”提升工程,建设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八大农业主导产业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5.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紧密型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30家,把小农户服务好、带动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6.做强咸宁桂花、赤壁青砖茶、嘉鱼蔬菜、通城油茶、崇阳黄精、通山枇杷等公共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设美丽乡村。

  97.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扶项目800个,做好动态监测和帮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98.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牵头单位: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9.55%以上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过10万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0.细化落实乡村建设二十项任务,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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