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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咸宁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33.拓展“大数据+服务业”融合深度,推动服务业向平台型、智慧型、共享型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政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开展数字乡村试点,融入防汛、防火、防盗、防骗等功能。(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数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发展现代服务业。

  35.实施“万千百十一”质量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推动3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30家规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3家质量提升标杆企业,培育中国精品、湖北精品、咸宁名特优产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做强本土电商企业,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8.依托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推进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39.利用“南山北水”地貌特征和自然生态资源,培育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业,打造阿洛亚运动乐园、际华冰雪乐园。与全国知名平台密切合作,培育国内知名温泉+民宿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突出各扬所长,千方百计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深入融入武汉都市圈发展。

  40.积极参与构建武汉都市圈协商合作、规划协调、政策协同、社会参与等机制,全面参与编制武汉都市圈流域综合治理、国土空间、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医保局、市政数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41.加快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建设,探索与武汉共建中国光谷咸宁生物医药产业园、嘉鱼·武汉经开区产业园,打造武汉产业转移新高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高投集团,嘉鱼县人民政府)

  42.积极承接武汉高校外迁,加快推进咸宁“武汉南”大学城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3.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打造武汉功能拓展重要承载区。(牵头单位:湖北科技学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4.支持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让咸宁成为武汉市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人民政府)

  45.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市通办”,深入推进公交卡、旅游卡、公积金、医保、社保等跨市通用。(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升“一主一副”。

  46.中心城区重点提升引领聚集功能,引导人口集聚、产业集聚,提高首位度,建设中国桂花生态之城、产业之城、科技之城、文化之城,打造竞争力、吸引力、带动力更强的市域城镇化引擎。(牵头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委,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47.聚焦建设淦河“百里画廊”,着力打造生态之河、美丽之河、文明之河、富民之河。(牵头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文旅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城发集团)

  48.支持咸安区建设“四个首善”之区,做强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推进纺织、机电、铸造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

  49.支持市域副中心赤壁市做强清洁能源、电子信息、大健康三大主导产业链,培育新材料特色产业链,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示范区,冲刺全国县域百强。(牵头单位:赤壁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

  实施强县工程。

  50.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严格控制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持续实施县城品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1.继续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强化县城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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