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县域造血功能。(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3.支持嘉鱼县打造强县工程示范区。(牵头单位:嘉鱼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54.支持通城县打造中部地区制造业强县。(牵头单位:通城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55.支持崇阳县打造“两山”理念实践创新示范样板县。(牵头单位:崇阳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56.支持通山县打造国家新型能源之都。(牵头单位:通山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咸宁供电公司)
(四)突出改革创新,千方百计推进科教人才兴市。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57.优化区域优质教育资源配置。(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8.实施学前教育学位扩充行动,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46%。(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9.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巩固提升,实施城区义务教育提升计划。(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0.推动基础教育教联体共建,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示范性教联体。(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1.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省级示范性高中教学质量在全省争先进位,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快建设市第一高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城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2.支持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3.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创建全国全省知名学科,支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教(集团)学校等高职、中职院校打造品牌专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咸宁职教(集团)学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四有”好老师,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65.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设立科创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66.深入推进“三个一百”建设,建设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强10个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力争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超过50%。(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67.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培育计划,力争高新技术企业净增50家,总数达48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50亿元,占GDP比重达17.5%。(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8.持续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协)
69.完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20项,完成湖北省技术合同登记成交总额130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占GDP比重达6%。(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70.发明专利授权量达200件,支持咸宁高新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实施人才强市工程。
71.依托省级集训基地、康养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优化护理人才培训,打造华中地区最优质的护理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咸宁职教(集团)学校〕
72.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村医学历提升行动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湖北科技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3.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乡村规划师制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4.“并线推进”人才招引与项目招商,持续实施“招硕引博计划”“大学生引进计划”“才聚荆楚·志在咸宁计划”。(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75.加强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平台建设,柔性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
76.统筹实施“香城人才卡”,真心爱才、倾心引才、悉心育才、精心用才,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香城人才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