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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合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合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阳县自然资源局

  合阳县统计局

  合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汇集了19.63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0390.66公顷(605859.90亩)。其中,水田3656.85公顷(54852.75亩),占9.05%;水浇地14508.78公顷(217631.70亩),占35.92%;旱地22225.03公顷(333375.45亩),占55.0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4269.82公顷(514047.30亩),占全县耕地的84.85%;位于2-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050.94公顷(60764.10亩),占10.03%;位于15度坡度以上的耕地2069.90公顷(31048.50亩),占5.12%。

  (二)园地44322.17公顷(664832.55亩)。其中,果园13188.57公顷(197828.55亩),占29.76%;其他园地31133.60公顷(467004.00亩),占70.24%。

  (三)林地11531.52公顷(172972.80亩)。其中,乔木林地4371.65公顷(65574.75亩),占37.91%;竹林地0.03公顷(0.45亩),占0.01%;灌木林地2284.43公顷(34266.45亩),占19.81%;其他林地4875.41公顷(73131.15亩),占42.27%。

  (四)草地10940.58公顷(164108.7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42公顷(6.30亩),占0.01%;其他草地10940.16公顷(164102.40亩),占99.99%。

  (五)湿地1473.91公顷(22108.6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辖区范围内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沼泽草地和沿海滩涂4个二级地类,只涉及3个二级类,分别是:灌丛沼泽1.54公顷(23.10亩),占0.11%;内陆滩涂334.05公顷(5010.75亩),占22.66%;沼泽地1138.32公顷(17074.80亩),占77.2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329.34公顷(154940.1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081.45公顷(31221.75亩),占20.15%;村庄用地7845.95公顷(117689.25亩),占75.96%;采矿用地215.85公顷(3237.75亩),占2.0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86.09公顷(2791.35亩),占1.80%。

  (七)交通运输用地3856.03公顷(57840.45亩)。其中,铁路用地253.59公顷(3803.85亩),占6.58%;公路用地1267.84公顷(19017.60亩),占32.88%;农村道路2321.98公顷(34829.70亩),占60.22%;机场用地11.63公顷(174.45亩),占0.30%;管道运输用地0.99公顷(14.85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054.06公顷(120810.90亩)。其中,河流水面4316.61公顷(64749.15亩),占53.60%;水库水面132.97公顷(1994.55亩),占1.65%;坑塘水面2549.05公顷(38235.75亩),占31.65%;沟渠911.23公顷(13668.45亩),占11.31%;水工建筑用地144.20公顷(2163.00亩),占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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