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交通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汽车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以及轨道交通用地。包含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九个二级类,我县“三调”只涉及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和农村道路五个二级类。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指陆地水域,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包含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水工建筑用地、冰川及永久积雪七个二级类,我县“三调”只涉及河流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和水工建筑用地五个二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