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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社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社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社旗县自然资源局 社旗县统计局

  (2022年3月9日)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18年12月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历经三年,近千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51732个调查图斑数据,完成了全县1152.81平方公里的国土利用现状调查、权属调查、城镇村细化调查、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全面查清了全县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国土利用状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82227.78公顷(1233416.70亩)。其中,水田1.37公顷(20.55亩),占0.01%;水浇地13016.57公顷(195248.55亩),占15.82%;旱地69209.84公顷(1038147.60亩),占84.17%。

  二、园地

  园地863.34公顷(12950.10亩)。其中,果园821.13公顷(12316.95亩),占95.11%;其他园地42.21公顷(633.15亩),占4.89%。

  三、林地

  林地6637.62公顷(99564.30亩)。其中,乔木林地3134.25公顷(47013.75亩),占47.22%;竹林地5.82公顷(87.30亩),占0.09%;灌木林地1465.78公顷(21986.70亩),占22.08%;其他林地2031.77公顷(30476.55亩),占30.61%。

  四、草地

  草地466.20公顷(6993.0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

  五、湿地

  湿地42.61公顷(639.15亩)。其中,内陆滩涂42.61公顷(639.15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153.69公顷(227305.3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509.91公顷(37648.65亩),占16.56%;村庄用地12409.93公顷(186148.95亩),占81.89%;采矿用地90.15公顷(1352.25亩),占0.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3.7公顷(2155.50亩),占0.95%。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943.56公顷(44153.40亩)。其中,铁路用地17.41公顷(261.15亩),占0.59%;公路用地844.13公顷(12661.95亩),占28.68%;农村道路2082.02公顷(31230.30亩),占70.73%。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97.08公顷(88456.20亩)。其中,河流水面1728.89公顷(25933.35亩),占29.32%;水库水面124.76公顷(1871.40亩),占2.11%;坑塘水面611.91公顷(9178.65亩),占10.38%;沟渠3404.75公顷(51071.25亩),占57.75%;水工建筑用地26.77公顷(401.55亩),占0.4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社旗县自然资源局 社旗县统计局

  2022年3月9日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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