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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兴业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兴业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17日)

  兴业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兴业县自然资源局

  兴业县统计局

  2018年10月,兴业县部署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示范项目,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2年零8个月,90个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4.54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兴业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兴业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耕地29310.28公顷(439654.20亩,不含原20x细化调查的耕地)。其中,水田23115.84公顷(346737.60亩),占78.87%;水浇地6.40公顷(96亩),占0.02%;旱地6188.04公顷(92820.60亩),占21.1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9379.82公顷(290697.30亩),占全县耕地的66.1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739.84公顷(56097.60亩),占12.7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141.69公顷(77125.35亩),占17.5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36.16公顷(8042.40亩),占1.8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12.77公顷(7691.55亩),占1.75%。

  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25440.91公顷(381613.65亩),占86.80%,种植非粮食作物的耕地1071.33公顷(16069.95亩),占3.66%,粮与非粮轮作和林粮间作的耕地1140.82公顷(17112.30亩),占3.89%,未耕种的耕地1693.22公顷(25398.30亩),占5.78%。

  园地14562.79公顷(218441.85亩)。其中,果园12642.61公顷(189639.15亩),占86.81%;茶园139.30公顷(2089.50亩),占0.96%;其他园地1780.88公顷(26713.20亩),占12.23%。

  林地81681.40公顷(1225211亩)。其中,乔木林地69069.8公顷(1036047亩),占84.56%;竹林地4254.48公顷(63817.20亩),占5.21%;灌木林地3579.15公顷(53687.25亩),占4.38%;其他林地4777.97公顷(71669.55亩),占5.85%。

  草地857.36公顷(12860.40亩)。其中,其他草地857.36公顷(12860.40亩),占100%。

  湿地11.89公顷(178.3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兴业县的湿地类型为内陆滩涂。内陆滩涂11.89公顷(178.35亩)。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294.75公顷(184421.2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728.07公顷(25921.05亩),占14.06%;村庄用地9871.8公顷(148077亩),占80.29%;采矿用地537.45公顷(8061.75亩),占4.3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7.43公顷(2361.45亩),占1.28%。

  交通运输用地2288.08公顷(34321.20亩)。其中,铁路用地184.03公顷(2760.45亩),占8.04%;公路用地1331.58公顷(19973.70亩),占58.20%;农村道路772.25公顷11583.75亩),占33.75%;管道运输用地0.22公顷(3.3亩),占0.0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66.62公顷(53499.30亩)。其中,河流水面503.27公顷(7549.05亩),占14.11%;水库水面977.65公顷(14664.75亩),占27.41%;坑塘水面1595.03公顷(23925.45亩),占44.72%;沟渠444.55公顷(6668.25亩),占12.46%;水工建筑用地46.12公顷(691.80亩),占1.3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兴业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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