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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灌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

  灌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公布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1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1.9681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手段,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成果通过了上级抽查评估,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灌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地类数据进行公布:

  一、耕地9486.11公顷。其中,水田7919.34公顷,占83.49%;水浇地0.29公顷,占0.00%;旱地1566.48公顷,占16.51%。其中灌阳镇、文市镇耕地占比最大。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5213.59公顷,占全县耕地的54.9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544.87公顷,占16.2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676.86公顷,占17.6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91.61公顷,占6.2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59.18公顷,占4.84%。

  二、园地11381.59公顷。其中,果园9176.77公顷,占80.63%;茶园0.98公顷,占0.01%;其他园地2203.84公顷,占19.36%。其中文市镇、灌阳镇园地占比较大。

  三、林地148709.26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08031.57公顷,占72.64%;竹林地12847.62公顷,占8.64%;灌木林地19652.69公顷,占13.22%;其他林地8177.38公顷,占5.50%。其中灌阳镇、洞井乡林地占比较大。

  四、草地2912.00公顷。其中,人工牧草地19.38公顷,占0.67%;其他草地2892.62公顷,占99.33%。其中灌阳镇、新圩镇草地占比较大。

  五、湿地182.86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分布在灌阳县只有内陆滩涂1个二级地类,面积182.86公顷。湿地主要分布在文市镇、黄关镇。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502.00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647.38公顷,占11.76%;村庄用地4518.86公顷,占82.13%;采矿用地305.16公顷,占5.5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0.60公顷,占0.56%。

  七、交通运输用地1475.42公顷。其中,公路用地651.75公顷,占44.17%;农村道路823.67公顷,占55.8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71.09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078.50公顷,占72.39%;水库水面83.15公顷,占2.90%;坑塘水面433.10公顷,占15.08%;沟渠211.88公顷,占7.38%;水工建筑用地64.46公顷,占2.25%。

  灌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灌阳县自然资源局

  灌阳县统计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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