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那坡县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1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01027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8455.92公顷(276838.80亩)。其中,水田6588.22公顷(98823.30 亩),占35.70%;水浇地0.91公顷(13.65 亩),占0.00%;旱地11866.79公顷(178001.85 亩),占64.3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625.04公顷24375.6亩),占全区耕地的8.8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76.73公顷(17650.95亩),占6.3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969.17公顷(74537.55亩),占26.9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992.6公顷(59889亩),占21.6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692.38公顷(100385.7亩),占36.26%。
二、园地26398.61公顷(395979.15 亩)。其中,果园1977.88公顷(29668.20 亩),占7.49%;茶园69.49公顷(1042.35 亩),占0.26%;;其他园地24351.24公顷(365268.60 亩),占92.24%。
三、林地166855.93公顷(2502838.95亩)。其中,乔木林地112693.38公顷(1690400.70 亩),占67.54%;竹林地812.98公顷(12194.70亩),占0.49%;灌木林地41222.12公顷(618331.80 亩),占24.71%;其他林地12127.45公顷(181911.75 亩),占7.27%。
四、草地631.42公顷(9471.30 亩)。那坡县草地地类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13.21公顷(198.1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共有7个二级地类。那坡县湿地地类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445.68公顷(51685.2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87.54公顷(4313.1亩),占8.34%;村庄用地2730.99公顷(40964.85亩),占79.26%;采矿用地401.37公顷(6020.55 亩),占11.6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5.78公顷(386.70 亩),占0.75%。
七、交通运输用地2704.48公顷(40567.20亩)。其中,公路用地1018.52公顷(15277.8亩),占37.66%;农村道路1685.96公顷(25289.4亩),占62.3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10.63公顷(18159.45 亩)。其中,河流水面861.89公顷(12928.35 亩),占71.19%;水库水面21.64公顷(324.60亩),占1.79%;坑塘水面92.04公顷(1380.60亩),占7.60%;沟渠208.51公顷(3127.65 亩),占17.22%;水工建筑用地26.55公顷(398.25亩),占2.19%。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基于“三调”成果,加快构建那坡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利用遥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机制,对建设用地批后实施、耕地保护、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实现“早发现、早制止”,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