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田东县按照国家、自治区、百色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4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9.20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5152.14公顷(527282.10亩)。其中,水田15107.13公顷(226606.95亩),占42.98%;水浇地50.68公顷(760.20亩),占0.14%;旱地19994.33公顷(299914.95亩),占56.8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4448.50公顷(216727.50亩),占全县耕地的41.1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637.87公顷(114568.05亩),占21.7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964.54公顷(104468.10亩),占19.8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278.19公顷(49172.85亩),占9.3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823.04公顷(42345.60亩),占8.03%。
二、园地32931.49公顷(493972.35亩)。其中,果园28425.12公顷(426376.80亩),占86.32%;其他园地4506.37公顷(67595.55亩),占13.68%。
三、林地187860.64公顷(2817909.60亩)。其中,乔木林地126230.79公顷(1893461.85亩),占67.19%;竹林地3704.97公顷(55574.55亩),占1.97%;灌木林地49813.25公顷(747198.75亩),占26.52%;其他林地8111.63公顷(121674.45亩),占4.32%。
四、草地3624.69公顷(54370.35亩)。地类全部为其他草地,面积为3624.69公顷(54370.35亩),占比100%。
五、湿地6.49公顷(97.3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田东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6.49公顷(97.35亩),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934.25公顷(104013.7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088.71公顷(31330.65亩),占30.12%;村庄用地4206.74公顷(63101.10亩),占60.67%;采矿用地569.17公顷(8537.55亩),占8.2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9.63公顷(1044.45亩),占1.00%。
七、交通运输用地4790.81公顷(71862.15亩)。其中,铁路用地513.58公顷(7703.7亩),占10.72%;公路用地1362.39公顷(20435.85亩),占28.44%;农村道路2886.81公顷(43302.15亩),占60.26%;港口码头用地26.22公顷(393.30亩),占0.55%;管道运输用地1.81公顷(27.15亩),占比0.0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269.95公顷(94049.25亩)。其中,河流水面3085.9公顷(46288.50亩),占49.22%;水库水面376.63公顷(5649.45亩),占6.01%;坑塘水面1674.27公顷(25114.05亩),占26.70%;沟渠1043.63 公顷(15654.45 亩),占16.64%;水工建筑用地89.52公顷(1342.80亩),占1.4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仍需加大力度。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
田东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田东县自然资源局
田东县统计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