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田林县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3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7.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4301.88公顷(364528.2亩)。其中,水田11956.35公顷(179345.25亩),占49.20%;水浇地1.19 公顷(17.85亩),占0.01%;旱地12344.34公顷(185165.1亩),占50.79%。水浇地主要分布在定安镇定安村、浪平镇浪平村。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174.02公顷(32610.3亩),占全县耕地的8.9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063.9公顷(75958.5亩),占20.8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693.08公顷(100396.2亩),占27.5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 5710.87公顷(85663.05亩),占23.5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660.01公顷(69900.15亩),占19.18%。
二、园地38442公顷(576630亩)。其中,果园4949.25公顷(74238.75亩),占12.87%;茶园2.18公顷(32.7亩),占0.01%;其他园地33490.57公顷(502358.55亩),占87.12%。
三、林地466500.85公顷(6997512.75亩)。其中,乔木林地375932.02公顷(5638980.3亩),占80.58%;竹林地9641.09公顷(144616.35亩),占2.07%;灌木林地16552.35公顷(248285.25亩),占3.55%;其他林地64375.39公顷(965630.85亩),占13.80%。我县林地面积最大,占百色市林地的16.98%。
四、草地2160.41公顷(32406.1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37公顷(5.55亩),占0.02%;其他草地2160.04公顷(32400.6亩),占99.98%。草地主要分布在浪平镇,占全县草地的61.03%。
五、湿地139.41公顷(2091.1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湿地均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定安镇、八渡瑶族乡、利周瑶族乡及者苗乡。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572.45公顷(68586.7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598.05公顷(8970.75亩),占13.08%;村庄用地3576.54公顷(53648.1亩),占78.22%;采矿用地379.58顷(5693.7亩),占8.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8.28公顷(274.2亩),占0.4%。
七、交通运输用地4942.63公顷(74139.45亩)。其中,铁路用地170公顷(2550亩),占3.44%;公路用地1868.11公顷(28021.65亩),占37.80%;农村道路2904.47公顷(43567.05亩),占58.76%;港口码头用地0.05公顷0.75亩)。港口码头用地为:龙滩电站。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069.08公顷(121036.2亩)。其中,河流水面4820.18公顷(72302.7亩),占59.74%;水库水面2631.37公顷(39470.55亩),占32.61%;坑塘水面60.57公顷(908.55亩),占0.75%;沟渠446.86公顷(6702.9亩),占5.54%;水工建筑用地110.1公顷(1651.5亩),占1.3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流向果园、林地的问题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不高、节约集约用地仍需加大力度。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更新、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
田林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田林县自然资源局
田林县统计局
202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