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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博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博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博罗县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我县根据省下发的调查影像、初始调查数据库及调查举证软件,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我县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29549.16公顷(443237.40亩)。其中,水田19949.38公顷(299240.70亩),占67.51%;水浇地5739.50公顷(86092.50亩),占19.42%;旱地3860.28公顷(57904.20亩),占13.07%。石坝镇、杨村镇、观音阁镇、柏塘镇、园洲镇、石湾镇、公庄镇、杨侨镇和泰美镇9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共占全县耕地的66.5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5717.59公顷(385763.85亩),占全县耕地的87.0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211.73公顷(48175.95亩),占10.8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73.21公顷(8598.15亩),占1.9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3.35公顷(500.25亩),占0.1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28公顷(199.20亩),占0.05%。

  (二)园地28977.57公顷(434663.55亩)。其中,果园27008.50公顷(405127.50亩),占93.20%;茶园701.48公顷(10522.20亩),占2.42%;橡胶园0.33公顷(4.95亩),占比不足0.01%;其他园地1267.26公顷(19008.90亩),占4.37%。湖镇镇、罗阳街道、泰美镇、横河镇、柏塘镇、龙溪街道、公庄镇和杨侨镇8个镇(街道)园地面积较大,共占全县园地的67.48%。

  (三)林地160379.35公顷(2405690.25亩)。其中,乔木林地150070.06公顷(2251050.90亩),占93.57%;竹林地6012.17公顷(90182.55亩),占3.75%;灌木林地731.84公顷(10977.60亩),占0.46%;其他林地3565.28公顷(53479.20亩),占2.22%。横河镇、柏塘镇、湖镇镇、公庄镇、罗阳街道和石坝镇6个镇(街道)林地面积较大,共占全县林地的54.86%。

  (四)草地4163.55公顷(62453.2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1.76公顷(26.40亩),占0.04%;其他草地4161.79公顷(62426.85亩),占99.96%。草地主要分布在园洲镇、龙溪街道、罗阳街道、石湾镇、湖镇镇和杨村镇6个镇(街道),共占全县草地的57.83%。

  (五)湿地572.67公顷(8590.0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博罗县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观音阁镇、泰美镇、罗阳街道、杨村镇、园洲镇和石坝镇6个镇(街道),共占全县湿地的71.4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7065.07公顷(405976.0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1719.32公顷(175789.80亩),占43.30%;村庄用地13950.90公顷(209263.50亩),占51.54%;采矿用地586.47公顷(8797.05亩),占2.1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08.38公顷(12125.70亩),占2.99%。

  (七)交通运输用地6063.51公顷(90952.65亩)。其中,铁路用地284.89公顷(4273.35亩),占4.70%;公路用地3569.26公顷(53538.90亩),占58.86%;农村道路2186.88公顷(32803.20亩),占36.07%;港口码头用地22.48公顷(337.20亩),占0.3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6419.95公顷(396299.25亩)。其中,河流水面4639.94公顷(69599.10亩),占17.56%;湖泊水面5.43公顷(81.45亩),占0.02%;水库水面4430.39公顷(66455.85亩),占16.77%;坑塘水面14282.86公顷(214242.90亩),占54.06%;沟渠2367.96公顷(35519.40亩),占8.96%;水工建筑用地693.37公顷(10400.55亩),占2.63%。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全力支撑我县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的重要指示,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落实林长制,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重大发展战略空间保障,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我县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潜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特别是存量工业用地,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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