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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3月16日)

  金秀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调查数据。金秀瑶族自治县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2018年9月正式启动调查,2020年11月全面完成,历时3年,共投入1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调查总面积246880.79公顷,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手段,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金秀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地类数据进行公布。

  一、耕地面积

  耕地2268.59公顷。其中,水田1588.72公顷;水浇地15.06公顷;旱地664.81公顷。

  二、园地面积

  园地28488.83公顷。其中,果园18908.19公顷;茶园497.78公顷;其他园地9082.86公顷。

  三、林地面积

  林地203654.79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74845.32公顷;竹林地7305.41公顷;灌木林地5246.49公顷;其他林地16257.57公顷。

  四、草地面积

  草地1902.94公顷。其他草地1902.94公顷。

  五、湿地面积

  湿地31.45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内陆滩涂31.45公顷。

  六、城镇及工矿用地面积

  城镇及工矿用地面积2985.78公顷。其中建制镇510.78公顷;村庄2298.43公顷,采矿用地162.21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36公顷。

  七、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交通运输用地2594.36公顷。其中,公路用地1040.78公顷;农村道路1553.58公顷。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82.8公顷。其中,河流水面3719.78公顷;水库水面330.53公顷;坑塘水面374.91公顷;沟渠128.28公顷;水工建筑用地29.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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