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保障到位
一是科学编制重点规划。完成《河源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初稿编制,《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印发了《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二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创文”工作,完成《河源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初稿编制。三是积极推进融湾融深。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领域“融湾”“融深”对接工作机制。四是协调落实减污降碳。编制“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并报省审定。24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16家控排企业碳排放交易履约率为100%。2个省级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4013吨二氧化碳当量,通过碳交易实现经济价值约16.56万元。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告知承诺、环评容缺、环评豁免等政策,对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等重点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共审批环评项目283个(报告书25个、报告表258个),网上登记备案393个,对12个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对82个项目豁免办理环评手续,70%以上的项目通过备案完善手续或者豁免办理环评手续。
督察整改及时高效
一是持续推进第一轮督察整改。积极巩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果,加快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剩余3项问题整改。二是主动配合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积极做好资料调阅、交办信访件办理、下沉督察配合等工作,扎实推进边督边改,已按程序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报省审定。截至2021年底,225宗交办信访件中,203宗已办结,办结率为90.2%。
风险管控果断有力
一是继续强化执法。制定实施《新丰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制度》,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落实日常监管巡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7项,共出动执法人员11330人次,检查企业3883家次,责令整改企业203家,下达处罚决定书70份;实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五类案件8宗;我局获得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理论考核第三名。二是排查化解环境矛盾。有序推进平安建设,印发《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受理调处环境信访案件共2064件,办结2044件,结案率达99%。三是推进环境法治建设。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办理省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6件,成功磋商我市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四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0%以上,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项目建设正在收尾。
环境宣传深入人心
一是守牢舆论主战场。在《中国环境报》《南方日报》《河源日报》等媒体发稿1000多篇次,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600多条。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14项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活动、73次志愿服务活动,印制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近10万份,环保宣传更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推进环保示范教育。组织学生到水质、大气自动监测站参观学习,配合省绿色公益链协会河源办事处成功在我市创建第一批绿色企业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