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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建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建德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30日)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于2018年10月起全面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完成调查任务。建德市“三调”工作历时近3年,有近百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0.65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8843.65公顷(282654.75亩)。其中,水田14789.15公顷(221837.25亩),占78.48%;旱地4054.5公顷(60817.5亩),占21.5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882.17公顷(103232.55亩),占耕地36.52%,主要分布在大同镇、航头镇和寿昌镇;位于2-6度(含6度)坡度的耕地4614.19公顷(69212.85亩),占耕地24.49%;位于6-15(含15度)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032.34公顷(60485.1亩),占耕地21.4%。位于15-25(含15度)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777.97公顷(41669.55亩),占耕地14.7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36.98公顷(8054.7亩),占耕地2.85%。

  (二)园地12338.02公顷(185070.3亩)。其中,果园6739.57公顷(101093.55亩),占54.63%;茶园2617.29公顷(39259.35亩),占21.21%;其他园地2981.16公顷(44717.4亩),占24.16%。

  (三)林地173264.82公顷(2598972.3亩)。其中,乔木林地146407.26公顷(2196108.9亩),占84.50%;竹林地12952.72公顷(194290.8亩),占7.48%;灌木林地5216.06公顷(78240.9亩),占3.01%;其他林地8688.78公顷(130331.7亩),占5.01%。

  (四)草地632.32公顷(9484.8亩),全市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17.86公顷(267.9亩)。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343.47公顷(185152.05亩)。其中城市用地1452.54公顷(21788.1亩),占11.77%;建制镇用地1716.99公顷(25754.85亩),占13.91%;村庄用地8458.68公顷(126880.2亩),占68.53%;采矿用地498.87公顷(7483.05亩),占4.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6.39公顷(3245.85亩),占1.75%。

  (七)交通运输用地3744.09公顷(56161.35亩)。其中,铁路用地226.24公顷(3393.6亩),占6.04%;公路用地2091.62公顷(31374.3亩),占55.86%;农村道路1330.01公顷(19950.15亩),占35.52%;机场用地62.36公顷(935.4亩),占1.67%;港口码头用地33.86公顷(507.9亩),占0.9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560.25公顷(128403.75亩)。其中,河流水面5619.82公顷(84297.3亩),占65.65%;水库水面1259.24公顷(18888.6亩),占14.71%;坑塘水面1431.49公顷(21472.35亩),占16.72%;沟渠45.26公顷(678.9亩),占0.53%;水工建筑用地204.44公顷(3066.6亩),占2.3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市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市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市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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