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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寻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寻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寻乌县自然资源局

  寻乌县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寻乌县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及要求开展“三调”工作,历时三年多,投入110名调查人员,共调查14.14万个地类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以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省统一组织采购的全域0.2米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120.28公顷(12.18万亩)。其中,水田6758.01公顷(10.14万亩),占83.22%;旱地1362.27公顷(2.04万亩),占16.78%,寻乌县无水浇地。晨光镇、留车镇、南桥镇、丹溪乡等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54.78%,均为一年两熟制,年降水量均在400mm以上(含400mm)。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627.68公顷(2.44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0.0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422.91公顷(3.63万亩),占29.8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497.55公顷(5.25万亩),占43.0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39.4公顷(0.66万亩),占5.4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2.74公顷(0.20万亩),占1.63%。

  (二)种植园用地(园地)48141.54公顷(72.21万亩)。其中,果园46077.25公顷(69.12万亩),占95.71%;茶园200.79公顷(0.30万亩),占0.42%;其他园地1863.5公顷(2.80万亩),占3.87%。种植园用地(园地)主要分布在澄江镇、吉潭镇、文峰乡、三标乡、南桥镇等5个乡镇,占全县种植园用地(园地)的64.45%。

  (三)林地161862.51公顷(242.7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42134.88公顷(213.20万亩),占87.81%;竹林地9684.05公顷(14.53万亩),占5.98%;灌木林地907.67公顷(1.36万亩),占0.56%;其他林地9135.91公顷(13.70万亩),占5.65%。桂竹帽镇、留车镇、三标乡、文峰乡、吉潭镇、丹溪乡、晨光镇等7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68.70%。

  (四)草地919.01公顷(1.38万亩)。其中,全县无天然牧草地;全县无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919.01公顷(1.38万亩),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文峰乡、留车镇、南桥镇、吉潭镇、三标乡等5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65.31%。

  (五)湿地1.94公顷(0.0029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二级地类全部为内陆滩涂,面积1.94公顷(0.00291万亩)。湿地主要分布在吉潭镇、文峰乡、罗珊乡等3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446.75公顷(9.67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737.73公顷(1.11万亩),占11.44%;村庄用地5231.95公顷(7.85万亩),占81.16%;采矿用地418.5公顷(0.63万亩),占6.4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8.57公顷(0.09万亩),占0.91%;全县无城市用地。

  (七)交通运输用地4545.77公顷(6.82万亩)。其中,公路用地1591.24公顷(2.39万亩),占35.00%;农村道路2954.53公顷(4.43万亩),占65.00%;全县无铁路用地。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261.75公顷(6.3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138.08公顷(3.21万亩),占50.17%;水库水面541.56公顷(0.81万亩),占12.71%;坑塘水面606.8公顷(0.91万亩),占14.24%;沟渠916.49公顷(1.37万亩),占21.50%;水工建筑用地58.82公顷(0.09万亩),占1.38%。留车镇、文峰乡、南桥镇、吉潭镇、晨光镇等5个乡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54.4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要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要坚持节约集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协调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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