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
“三调”工作历时3年多,经历多次培训、督导、对接、举证、阶段性验收等工作,最终调查图斑11826个,拍摄照片超9万张,全面查清了本区域内土利用状况,“三调”数据成果已通过国家、省、市分级验收。现将槐荫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1、耕地:1559.60公顷(23394.00亩)。其中,水田922.63公顷(13839.45亩),占59.16%;水浇地533.89公顷(8008.35亩),占34.23%;旱地103.08公顷(1546.20亩),占6.61%。
按耕地坡度分级统计,其中,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510.85公顷(22662.75亩),占96.8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6.99公顷(554.85亩),占2.3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1.76公顷(176.40亩),占0.75%。
2、园地:408.09公顷(6121.35亩)。其中,果园214.85公顷(3222.75亩),占52.65%;其他园地193.24公顷(2898.60亩),占47.35%。
3、林地:2120.67公顷(31810.05亩)。其中,乔木林地166.50公顷(2497.50亩),占7.85%;其他林地1954.17公顷(29312.55亩),占92.15%。
4、草地:157.16公顷(2357.4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5、湿地:7.48公顷(112.20亩)。全部为内陆滩涂。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499.97公顷(112499.55亩)。其中,城市用地5133.68公顷(77005.20亩),占68.45%;村庄用地2289.61公顷(34344.15亩),占30.53%;采矿用地16.83公顷(252.45亩),占0.2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9.85公顷(879.75 亩),占0.80%。
7、交通运输用地:959.01公顷(14385.15亩)。其中,铁路用地454.10公顷(6811.50亩),占47.35%;轨道交通用地49.73公顷(745.95亩),占5.19%;公路用地377.40公顷(5661.00亩),占39.35%;农村道路77.78公顷(1166.70亩),占比8.11%。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67.51公顷(35512.65亩)。其中,水工建筑用地709.13公顷(10636.95亩),占29.95%;河流水面370.67公顷(5560.05亩),占15.66%;水库水面479.95公顷(7199.25亩),占20.27%;坑塘水面694.78公顷(10421.70亩),占29.35%;沟渠112.98公顷(1674.70亩),占4.77%。
槐荫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