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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4月25日)

  南通市海门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门区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江苏省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9月我区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我区“三调”历时3年,7家调查单位、300余人共同参与,如期形成了全区27万余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数据汇总,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南通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58万公顷(68.68万亩)。其中,水田0.21万公顷(3.10万亩),占4.52%;水浇地4.36万公顷(65.37万亩),占95.18%;旱地0.01万公顷(0.21万亩),占0.30%。

  (二)园地0.06万公顷(0.97万亩)。其中,果园0.03万公顷(0.56万亩),占57.16%;其他园地0.03万公顷(0.41万亩),占42.84%。

  (三)林地0.63万公顷(9.4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0.05万公顷(0.74万亩),占7.81%;竹林地0.03万公顷(0.39万亩),占4.12%;其他林地0.55万公顷(8.35万亩),占88.07%。

  (四)草地0.14万公顷(2.17万亩)。其中,其他草地0.14万公顷(2.17万亩),占100.00%。

  (五)湿地0.13万公顷(2.0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沿海滩涂0.12万公顷(1.81万亩),占89.44%,内陆滩涂0.01万公顷(0.21万亩),占10.5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75万公顷(41.22万亩)。其中,城市0.28万公顷(4.21万亩),占10.21%;建制镇0.33万公顷(4.93万亩),占11.97%;村庄2.11万公顷(31.59万亩),占76.62%;采矿用地0.01万公顷(0.15万亩),占0.3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2万公顷(0.34万亩),占0.84%。

  (七)交通运输用地0.46万公顷(6.8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和管道运输用地0.01万公顷(0.23万亩),占3.30%;公路用地0.30万公顷(4.43万亩),占64.63%;农村道路0.15万公顷(2.20万亩),占32.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63万公顷(39.4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26万公顷(18.96万亩),占48.05%;坑塘水面0.39万公顷(5.91万亩),占14.96%;沟渠0.92万公顷(13.73万亩),占34.80%;水工建筑用地0.06万公顷(0.86万亩),占2.1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要以“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严谨规范推动调查成果共享应用,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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