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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13日)

  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统计局

  2018年9月,我省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 全省1.05万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汇集了1163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省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省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54.69万公顷(8320.35万亩)。其中,水田269.38万公顷(4040.74万亩),占48.56%;水浇地22.69万公顷(340.40万亩),占4.09%;旱地262.62万公顷(3939.21万亩),占47.35%。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亳州市、六安市、合肥市等6个地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62.49%。滁州市、六安市、合肥市等3个地市水田面积较大,占全省水田的48.44%。蚌埠市、阜阳市等2个地市水浇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水浇地的64.79%。宿州市、亳州市、阜阳市等3个地市旱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旱地的63.9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83.90万公顷(7258.43万亩),占全省耕地的87.2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8.34万公顷(725.14万亩),占8.7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7.45万公顷(261.74万亩),占3.1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81万公顷(57.08万亩),占0.6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9万公顷(17.96万亩),占0.20%。

  (二)种植园用地37.27万公顷(559.04万亩)。其中,果园15.62万公顷(234.29万亩),占41.91%;茶园15.36万公顷(230.41万亩),占41.21%;其他园地6.29万公顷(94.34万亩),占16.88%。园地主要分布在宣城市、黄山市、宿州市、六安市等4个地市,占全省园地的71.88%。

  (三)林地409.15万公顷(6137.2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15.94万公顷(4739.03万亩),占77.22%;竹林地35.81万公顷(537.19万亩),占8.75%;灌木林地8.60万公顷(129.07万亩),占2.10%;其他林地48.80万公顷(731.94万亩),占11.93%。黄山市、宣城市、六安市、池州市、安庆市等5个地市林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林地的79.42%。

  (四)草地4.79万公顷(71.90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01万公顷(0.18万亩),占0.25%;其他草地4.78万公顷(71.72万亩),占99.75%。草地主要分布在滁州市、宿州市、合肥市、安庆市、六安市等5个地市,占全省草地的62.84%。

  (五)湿地4.77万公顷(71.56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灌丛沼泽0.01万公顷(0.10万亩),占0.15%;内陆滩涂4.74万公顷(71.15万亩),占99.42%;沼泽地0.02万公顷(0.31万亩),占0.43%。本次调查全省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4种地类。湿地主要分布在安庆市、六安市、阜阳市等3个地市,占全省湿地的48.0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5.57万公顷(2633.61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8.82万公顷(282.26万亩),占10.72%;建制镇用地24.61万公顷(369.14万亩),占14.02%;村庄用地125.72万公顷(1885.80万亩),占71.60%;采矿用地4.33万公顷(65.02万亩),占2.4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9万公顷(31.39万亩),占1.19%。

  (七)交通运输用地30.55万公顷(458.2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96万公顷(29.46万亩),占6.43%;轨道交通用地0.02万公顷(0.36万亩),占0.08%;公路用地12.84万公顷(192.51万亩),占42.01%;农村道路15.38万公顷(230.72万亩),占50.34%;机场用地0.17万公顷(2.54万亩),占0.55%;港口码头用地0.17万公顷(2.49万亩),占0.54%;管道运输用地0.01万公顷(0.21万亩),占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2.85万公顷(2592.7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9.62万公顷(444.27万亩),占17.14%;湖泊水面33.66万公顷(504.90万亩),占19.47%;水库水面11.41万公顷(171.10万亩),占6.60%;坑塘水面59.55万公顷(893.30万亩),占34.45%;沟渠29.50万公顷(442.51万亩),占17.07%;水工建筑用地9.11万公顷(136.64万亩),占5.27%。合肥市、滁州市、安庆市、六安市等4个地市水域面积较大,占全省水域的46.8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本次调查全面查清了全省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权属状况和地类变化情况,数据成果准确客观反映了我省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守牢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生态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土地。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土地用途管制,严惩违法用地行为,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通过开展本次国土调查工作,全面获取了覆盖全省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了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一系列县级、市级和省级汇总成果。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提升治理能力,促进安徽省高质量发展,推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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