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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嫩江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五)深化重点领域教育综合改革

  13.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树立全新教育教学理念。教师发展中心教研部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家引领、专题研讨、同伴互助、成果分享等形式,助推区域内的课程改革不断走向深入。推动教与学方式持续转变。着眼于新时代对基础教育提出的全新要求,立足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从校情学情出发,探索学科核心素养的实现路径。

  14.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主动做好应对高考改革的准备工作,财政、编制、教育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提前做好资金、师资、教室、设施设备等配备,确保满足选科走班教学的需要。教研机构工作重心下移,指导基层学校通过分片教研、网络教研等途径,分工合作,深入研究高考考试内容改革、高校录取机制改革,切实提升一线教师的应对能力。深化基础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办法,完善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就学制度,探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电脑派位。

  15.推进教师管理机制改革。改进管理模式。继续完善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现市域内教师统筹管理。创新编制管理。继续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部门设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用账户”,专门用于调剂已经满编和超编、但仍然需要补充教师的情况。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充教师。继续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更好地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

  16.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着力破除束缚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给学校、教师减负。坚持放权与监管同步,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各中小学切实践行“四零”服务承诺,确保人民群众在中小学“办事不求人”。构建教育领域多元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在法治框架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依法处理教育纠纷。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积极应对诉讼纠纷,尊重司法监督。支持各中小学校鼓励学生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全学生伤害事故理赔和调解制度,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学生伤害事故认定和赔偿中的作用。

  17.关注教育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综合实力、质量水平、教育模式和教育制度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评价指标,也是教育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内涵。继续深化“县管校聘”改革,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聘任制度,实施校长职级制度。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特色、体现先进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要建立健全教育质量测评标准制度,提高培养现代化人才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办学条件、生均经费、教师配备标准等教育保障机制。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管理制度,更加聚焦学校建设、教师成长、课堂质量和学生发展。高度重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依法共同参与教育治理的体制机制和保障体系,整体推进、全面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

  三、规划项目

  四、保障措施

  18.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程”,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按照党务业务“两强”标准培育选配教师党支部书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引导干部到边远贫困乡镇、基层教育一线等建功立业。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作风整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以优良党风带校风促学风。树立“大教育观”,充分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全面建立教育工作协同机制,努力营造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嫩江教育高质量发展。

  19.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完善教育依法决策机制,对涉及教育改革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和机构建设,教育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大对教育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推进教育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分层次、多形式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学校管理者、教师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和考核,着重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意识和能力。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并引导、带动家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形成尊法纪、守规矩、积极健康的社会风尚。

  20.完善教育现代化投入机制。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落实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本区域的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教育经费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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