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文件精神, 到 2025年,浑南区要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建立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天然林管护举措;到 2025年,保持天然商品林面积稳定在964hm2 左右,实现质量持续提高。
强化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管护措施,完善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制度,国有公益林由国有林场等林业经营管理单位组织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天然林由区、涉林街道聘请专职或兼职护林员管护,切实将管护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员, 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严格禁止一切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到十四五末,完善由区、涉林街道、社区(村)和管护站点组成的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组织体系,实现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全覆盖。全区公益林总面积稳定在 8911hm2。
(2)提高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生态补偿
加大对公益林、天然林管护的投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公益林、天然林与商品林经营收益差距,提升广大林农保护公益林和天然林的积极性。同时,依据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对林业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内的集体公益林、天然林,通过政策性调整,探索建立生产经营退出机制,妥善处理生态保护与林农承包经营之间的矛盾。
2.退化林修复
加强对退化林分的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着力改善森林生态系统脆弱现状,提升森林健康水平,丰富森林生态景观,为城乡居民创造更好的宜居环境,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空间。
重点加强国有林的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结构,补植、替换优良乡土彩叶树种,减少针叶林、过熟林比重,合理规划林相结构,兼顾森林景观效果,着力打造有明显迹象变化、色彩丰富的景观林带。
3.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十四五期间,浑南区应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以东北地区最高生态建设为标准,将辉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成东北地区的生态环境根据地、文化产业带动地、游憩旅游名胜地,成为“沈阳绿色明珠,辽宁旅游胜地”,同时,配合市级部门要求,对陨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进行管理。
(三)发展森林生态产业
依托森林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不断提高林地产出率与利用率,大力提升第一产业;以生态旅游为重点,发展林业服务业,加快推进第三产业。
1.大力提升第一产业
(1)林下经济产业建设
在保证现有的森林资源不被破坏的前提下,依托满堂、祝家、王滨等涉林街道办事处为重点,优化林下经济产业结构,推广以“林药、林粮、林野菜”为主的林下种植和以“家禽、家畜”为主的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产业。实行“以点带面”的方式,培育林下经济种植和养殖大户,辐射带动全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2)绿化苗木产业建设
按照“强产业、带农户、促增收”的总体目标,依托辖区内桃仙、祝家、王滨等3个街道办事处为重点,完善优质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通过科学技术创新、生产试验示范、及时发布苗木市场行情信息及国家政策等手段,引导带动农户发展绿化苗木产业,逐步实现辖区内苗木产业高质量、高效益发展。
在现有苗木基地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苗木产业结构,建设以本地绿化树种和经过驯化的园林景观树种为主的苗木基地。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苗木企业出台相关扶持措施,积极引导绿化苗木行业“电商化”发展,逐步实现网上交易。到2025年,优质苗木基地达到2000亩。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推广林木良种、打击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社会林木良种意识。对涉及情节严重、群众反应强烈的林木种苗违法案件,要集中力量重点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社会舆论监督,为林木种苗执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
2.加快推进第三产业
构建以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为主体,以森林旅游、旅游度假区等为补充的生态旅游网络体系。推进“旅游+”发展模式,推动旅游与康养、文化等融合发展,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棋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
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建设,依托棋盘山丰富的森林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优势,发展建设各类森林康养基地等。进一步推动与旅游、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森林康养中心,不断开发森林康养新产品,扩展森林康养发展空间。
3.古树名木保护和修复
保护好现有古树名木,以开展“养百年古树,做百年企业”等古树名木认养活动为重点,落实古树名木认养管护,完善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提高保护质量,留住“绿色记忆”。通过互联网平台,深入推进古树名木认养活动,呼吁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适龄公民积极投身其中,引领绿色文化,倡导生态文明。
(四)加强森林支撑保障
1.森林防灭火
落实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宣传、防火工作人员培训、防火责任制落实、野外火源管理等工作,加强森林防火资金和项目的争取、落实,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巩固造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