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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6.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依托现有机构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家长学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社区(村)支持协助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利用专业社会资源发展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深入基层开展家庭教育咨询与研究,逐步推进家长教育的有效化、制度化、常态化。

  7.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推进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市场。加强家庭教育服务行业自律,研究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行业认证体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面向本单位职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8.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严格落实产假、父母育儿假和生育津贴。落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为家庭提供优质普惠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支持与保障作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优先领域。加快完善家政服务标准,提高家庭服务智慧化和数字化水平。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9.加强新时代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充分发挥学会、研究会等学术性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和课程,提升研究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家庭建设、家风培树等开展研究,及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家庭领域相关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2.为儿童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3.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儿童媒介素养提升。

  4.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5.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6.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场所增加,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提高。

  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到2030年达到 99%以上。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

  8.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帮助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9.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10.儿童事务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在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适合儿童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

  2.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制作和传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儿童的图书、电影、歌曲、游戏、广播电视节目、动画片等精神文化产品,培育儿童文化品牌。支持儿童参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探索在网络空间开展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鼓励社会组织、文化艺术机构为儿童文化艺术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场地支持。公共图书馆单设儿童阅览区,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区为盲童阅读提供便利。

  3.加强儿童公共文化领域市场监管和执法。加强对儿童出版物的审读、鉴定和处置,屏蔽、阻断社会不良信息,深化“扫黄打非”工作。清理校园周边非法销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内容的儿童文化用品、玩具,加大打击黑网吧的力度,全区逐步实现网吧一律实行人脸识别上网,严格实行实名制消费。严格网络出版、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及时整治网络游戏、视频、直播、社交、学习类移动应用软件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严格管控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拜金炫富等存在价值导向问题的不良信息和行为,严厉打击整治专门研发针对儿童的不良游戏企业。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执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违规行为。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在产品开发、内容审核、用户管理、保护措施、举报处置等环节完善治理手段。

  4.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在针对儿童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酒类、美容以及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等广告。禁止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加大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

  5.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丰富儿童数字生活体验,提高数字生活质量。通过学校、幼儿园、家庭和社会等多种渠道,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媒介素养,加强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帮助儿童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提高学习交流的能力,养成良好用网习惯。引导儿童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增强信息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沉迷网络。为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合理参与网络活动提供条件。

  6.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培养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涉及儿童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听取儿童意见。将儿童参与纳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支持少先队、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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