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健全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平等享有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融入社区。
10.充分发挥儿童之家作用。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统筹,多方参与,共同建设儿童之家的工作格局,巩固提高儿童之家覆盖率。完善儿童之家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发挥社区儿童主任和妇联执委作用,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资质的相关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儿童保护中的作用。
11.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儿童保护机制。督促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社区(村)等主体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履行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强制报告义务。利用全国统一的儿童保护热线,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全面提升业务咨询和诉求回应的智能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探索完善接报、评估、处置、帮扶等一体化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
12.提升各类儿童工作队伍的服务能力。推进承担集中养育职能的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推进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加强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培训率达100%。推进政府购买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开展入户排查、政策宣传、转介帮扶、心理慰藉等关爱服务。
13.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和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儿童福利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发展,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技能水平,实现组织数量和服务质量的双提高。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和主体地位得到保障。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
4.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加强亲子关系建设。
——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鼓励社区图书室设立亲子阅读区。
6.加强城乡家庭教育建设。
——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95%以上的城市社区和85%以上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7.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8.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不断提高,成果得到更好的转化应用。
策略措施:
1.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将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增强法治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儿童为本,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锻炼、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
3.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创造良好家庭环境,满足儿童身心发展需要,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帮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和正确成才观,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正确行动教育引导孩子,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禁止对儿童殴打、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落实对家庭监护责任的支持、监督和干预,根据不同需求为家庭提供分类指导和福利保障。
4.发挥好家风对儿童成长的熏陶作用。发挥父母榜样和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儿童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亲子平等、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教育意义的好家风宣传弘扬活动,推出系列家风文化服务产品。引领儿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杜绝浪费。
5.推动良好亲子关系建设。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提高陪伴质量。多形式推广“亲子日”活动,建立亲子活动打卡平台,增进情感,提升互信,尤其是增加留守儿童与父母交流的机会和时间。鼓励支持各类公益性设施和场所以及社区儿童之家等为开展家庭亲子活动提供条件。分年龄段推荐优秀儿童书目,完善社区儿童阅读场所和功能,鼓励社区图书室设立亲子阅读区。推进家庭体育活动,支持家庭体育健身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