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法治建设、廉政建设为保障,以作风建设为抓手,紧盯全年目标任务,不断提高施政能力和水平,实干担当、奋发有为,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提高站位讲政治。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遵循、第一标准、第一要求,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政府系统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矢志不渝推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切实增强凝聚力、向心力,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江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依法行政促公正。始终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办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建立健全各类公开办事制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用政府的“法治指数”换来社会的“公平指数”。
担当有为抓落实。始终把干事创业作为政府工作价值取向,实施便民惠企提升工程,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以“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大力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推动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增强干部服务群众、应对风险挑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领,用铁肩膀挑起硬担子。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完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督查考核方式,科学精准问责问效。用好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让干部放下包袱、甩开膀子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从严治政守清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力压减“三公”经费。强化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切实管好权、用好钱、办好事,对腐败行为保持零容忍。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纵深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抓好清廉江阳建设,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江阳改革发展增底气、添锐气。
各位代表,风正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快马加鞭。江阳更加幸福的明天等不来、喊不来,只能靠实际行动干出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凝聚全区干部群众智慧和力量,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全国百强、幸福江阳而不懈奋斗!
名词解释
1.三个高地:即区域现代服务业高地、区域先进制造业高地、区域都市现代农业高地。
2.十大行动:即消费能级提升、金融服务提质、总部经济集聚、新经济培育、优质白酒产业引领、装备制造业产业振兴、电子信息产业聚焦、农商文旅体教跨界融合、农业科技创新转化示范、有机农产品安全供给等十大行动。
3.八个全力:即全力助推产业恢复、全力冲刺目标任务、全力实施项目攻坚、全力扩内需促消费、全力稳住市场主体、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全力护航发展安全。
4.三区三线:即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类国土空间,分别对应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5.口袋公园:即利用城市拆迁腾退地、边角地、闲置地等,通过栽植树木,铺设园路,增加座椅等建设而成的对公众免费开放的城市绿地,因小巧精致像“口袋”而命名。
6.治重化积:即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
7.三问三亮三提升·喜迎党的二十大:即入党入职为什么、对标对责差什么、党员干部做什么,亮身份、亮职责、亮业绩,思想解放大提升、能力作风大提升、工作成效大提升,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8.四化共进:即坚持新型工业化主导、信息化赋能、城镇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固本,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
9.五区共建:即高水平推动江阳城市发展核心片区、通滩田园农旅片区、方山康养文旅片区、江北港镇联动示范片区、分水岭产城融合片区协同共建、一体发展。
10.幸福江阳“十大提升工程”:即就业服务提升工程、教育品质提升工程、健康水平提升工程、暖心救助提升工程、安居保障提升工程、通勤效率提升工程、便民惠企提升工程、文化内涵提升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社会治理提升工程。
11.双招双引:即招商引资、招才引智。
12.亩均论英雄:即以亩均单位土地的投入和产出作为评价标准,通过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树立先进典型,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产出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
13.标准地:即在完成建设项目相关区域性统一评估基础上,明确建设项目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至少五项控制性指标履约承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