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守牢廉洁底线。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政府工作全领域、全环节、全过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国资国企、医疗卫生、教育、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实干突显担当,实绩展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坚定信心、顽强拼搏,只争朝夕、攻坚克难,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产业强市和区域物流枢纽,为推进新时代内江振兴崛起而团结奋斗!
名词解释与说明
预计(下同):报告中所涉及的主要经济指标和有关数据为全年预计数,最终以省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
“4+2”产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提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工业强市,聚力发展“页岩气+”、“钒钛+”、“甜味+”、“装备+”和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产业。
“四个不摘”要求: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设立5年过渡期,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
四好农村路: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金通工程:乡镇及建制村通客车的提质升级版,以统一乡村客运标识、招呼站(牌)、车辆外观、从业人员标识为抓手,以建设美丽清新、安全绿色、便捷优质、精细管理的乡村客运为主要任务,构建人民满意的乡村客运服务体系。
“交商邮供”融合发展:融合交通、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资源,形成网络健全、经营规范、集约高效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千万工程:即“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从全省选择1万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把其中1000个左右的中心村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以改造农村人居环境为切入点,开辟的一条乡村振兴建设科学路径。
“六净六顺”工程:以村庄清洁行动为抓手,实现农村环境“净顺美”。六净,即场镇洁净、道路洁净、院落洁净、水域洁净、田园洁净、林地洁净;六顺,即家具摆顺、农具码顺、柴草堆顺、畜禽归顺、车辆停顺、标牌挂顺。
城市大脑: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物联网、数字孪生、VR、AR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城市交通治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医疗卫生、旅游、环境保护、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构建的一个人工智能中枢。
“亩均论英雄”评价:对园区及工业企业开展以“单位产出效益”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旨在提高园区及工业企业单位面积产出效益,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增存挂钩”机制: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消化相挂钩,并实施奖惩的一种工作制度。
天府森林粮库:2023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提出依托森林资源,全面发展木本粮食、木本油料、森林蔬菜、森林药材、林产调料、林产饮料、森林水果、食药用花卉等8类经济林食物;充分利用林地空间和林下生境,采用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等3种模式大力发展林下食物。
三权分置: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实现经营权可流转。
离岸外包:外包商与其供应商来自不同国家,外包工作跨国完成。
首店经济:一个区域利用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国内外品牌在区域首次开设门店,使品牌价值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耦合,以及由此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
天府科创贷: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委托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管理,面向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政府资金帮助企业增信、为银行分担风险的方式,联合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的免抵押、低利率债权融资产品。
智慧城市: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运营等领域中,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智能计算技术的应用,使得城市管理、公用事业和公众安全等城市组成的关键基础设施组件和服务更互联、高效和智能,从而为市民提供更美好的生活和工作服务、为企业创造更有利的商业发展环境、为政府赋能更高效的运营与管理机制。
企业部门“双向预约服务”制:政府部门到企业去检查指导调研、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提前互相联系预约,避免跑空趟。
行政检查“双备案”制:政府部门开展检查前后要给司法局备案,司法局根据备案情况,整合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减少执法干扰企业次数。
无废城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发展模式。
占补平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进出平衡: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