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推动丹竹现代化综合性公用码头(丹竹港)实质性开工建设,提级改造老码头和武林港二期,加快推进武林港海关监管区设置,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全力推进平南汽车客运枢纽站(新汽车总站)建设,满足群众出行及物流集散需求。用好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和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的各项政策,大力发展物流仓储、冷链等业态,持续完善县乡物流服务网络,努力将平南打造成为快递物流中转集散地。围绕打造平南奶茶业总部经济目标,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奶茶行业做大做强,打造经济新增长点。
(四)更大力度抓改革促开放
大力实施改革创新大行动,纵深推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打通发展堵点、痛点、难点,全面释放创新发展新动能。
以改革激活发展动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大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力度,健全普惠金融服务机制,促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金融等重大改革,培育打造一批改革亮点典型。
以开放合作带来活力。抢抓RCEP实施、西部陆海新通道、贵港市列入平陆运河经济带重点城市等重大机遇,在投资贸易、产业合作、金融开放、人文交流、政策机制、项目策划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与东盟、长江三角洲、粤港澳大湾区等先进地区交流合作。大力实施项目招商大行动,紧盯纺织服装和农业产业项目,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行业100强,全年新引进亿元项目30个以上。
以服务优化提升效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马上办”工作机制,让“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更好地向基层延伸。继续实行正科级以上领导联系企业和重大项目行政经理人制度,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全方位服务。完善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惠企便民服务质量。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以优惠政策、搭建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等“硬举措”打造一流营商“软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五)持之以恒优生态建宜居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绿色共享战略,不断厚植平南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大气、水体、土壤等领域关键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城区空气质量,重点加强扬尘防控、VOCs治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加快推进“河长制”,持续加强小流域水质综合整治,狠抓水环境综合治理提质改造。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管控,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监测、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危险废物和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放射性物品“一体化”监管。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获得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县为契机,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农业生态绿色水平。加大国储林项目建设力度,推动“国储林+”绿色发展。总结推广“三线一单”试点成果应用,指导专项规划、园区规划、招商引资项目规划的细化优化,助力项目快落地。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狠抓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环保网格化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加快城市更新行动。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广西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工作,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完善市政道路地下管网系统设施,强化城区“五乱”整治和城市“顽疾”治理;加快推进鼎盛中心特色街区、生态公园二期和西江、乌江“两江四岸”特色景观带建设,进一步提升平南城市品质品位。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积极服务好房地产行业和建筑业复苏,着力解决商品房住宅小区、被征地农民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城东、城西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改善低收入群众住房。
完善城乡交通路网。加快建设交通强县,集中精力推进“五大路网”,打造区域性交通枢纽城市。大力配合柳梧铁路以及平南至武宣、平南至容县等项目建设,力争将柳梧铁路至丹竹港连线纳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省道S304平南丹竹至藤县濛江、平南三环路(二期)、东荣至平南道路、平南南站至国道G358(大福塘)公路建设,做好平南北站至丹竹港铁路、S206金秀腊河至平南大鹏公路(平南段)、大新至寺面公路、思旺至大鹏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畅通城乡融合发展大动脉。巩固拓展“四好农村路”成果,继续做好镇—镇、镇—村、景区公交线路开通工作,加快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
(六)倾心尽力稳就业惠民生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民生普惠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守牢民生保障底线。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统筹抓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确保全县就业形势稳定。聚焦“七位一路一市场”,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全面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重点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等工作。继续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摆在突出位置,依法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