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和美幸福乡村。接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重点推进10个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同步抓好农村重点路段两侧环境整治工作。完成农村改厕500座,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7.4%。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任务。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政策措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各位代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要以提质扩容为核心,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让美丽宜居城市和美丽田园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六)坚持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环境。
严格能效约束。有序推进碳达峰行动,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有效方式,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实施重点行业能效提升行动,确保万元GDP综合能耗稳定下降。
强化生态保护。以林长制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国家营造林工程5.5万亩。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日常巡查,扎实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和桑干河、浑河、黄水河应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依法守护绿水青山。
加强污染防治。加大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力度,强化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等扬尘污染管控,深化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等突出问题整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八一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强省考出境断面水质治理,推动开发区2个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县城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强化“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抓好垃圾分类处置,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年内完工,建成后日处理厨余垃圾48吨、污水50吨。扎实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全部整改到位。
各位代表,我们要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画好“山水画”、念好“环保经”,推动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让应县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七)加强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深化改革攻坚。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深化园区改革。开发区要紧盯工业增加值增速省定考核目标,加强运行监测和精准服务,统筹做好深挖潜力和升规入统等工作。持续开展“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改革,提升“区内事、区内办”水平,实现一般工业项目“全承诺、零审批、拿地即可开工”。深化国企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制,完善董事会、经理层等议事规则,健全财务、审计、薪酬、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将佛宫寺、净土寺旅游门票经营权资产依法公开转让。深化财税改革。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核定“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严格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健全财政大事要事综合协调保障机制,不断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稳妥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成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国家级试点任务,积极推进3万亩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
提升创新能力。抓住全省“创新体系建设提效年”机遇,深入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严格落实《应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引导企业开发名优特新产品,创建市级研发平台。落实创新人才发展25条措施,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强化数字赋能,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年内新建5G基站103个,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支持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育更多电商e镇项目。
各位代表,改革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我们要坚持改革为先,以改革破难题、以创新增动能,让改革红利加速释放、开放活力竞相迸发。
(八)改善民生事业,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降、缓、返、补”各项减负纾困政策,大力拓展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空间。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建设公益性零工市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织密社会保障网络。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纳入参保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和法定人群全覆盖。扎实开展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推进公务员和参公事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促进快递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持续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行为。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规范县医疗集团“总额预算、打包付费”管理,落实好基金预付和结余留用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完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发展慈善事业。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