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交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对接“一网统管”城市运行平台和省智慧交通“四通工程”,重点建设政务服务—交通信用—交通执法信息系统、公路—港航—物流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和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配套建设一批智能感知终端设备设施,搭建全市交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在交通系统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为公众、企业、政府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信息服务。
积极推进公众出行智能化。大力践行“出行即服务(MaaS)”理念,加强运输方式运行、换乘及停车场车位等信息的整合,为公众提供多样化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依托襄阳市公交大数据分析平台,建立城市公交信息服务云平台,形成涵盖人—车—站—线的智慧公交出行网络。加强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站点班次“一键可查”、车辆位置“一键可知”、预约服务“一键可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乘车服务。
大力发展智慧物流。积极发展数字物流,推进人、货、车(船、飞机)、场等物流要素全面数字化转型,鼓励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物联网、车联网技术,鼓励物流企业为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积极推广网络货运平台,提升车货匹配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建设综合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打造集企业、货物、运力、政策发布等信息数据于一体的智慧物流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加快发展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抢抓新基建发展机遇,积极开展公路、港口、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试点建设一批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园区、智慧公交。实施国家公路网智能运行监测网络工程。推动交通感知网络与交通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部署关键部位主动预警设施,提升多维监测、精准管控、协同服务能力。
2.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利用过江通道、运输枢纽等资源,推动铁路、公路等线性基础设施的线位统筹和断面空间整合,合理有序开发港口岸线资源,促进区域航道、锚地和引航等资源共享共用。加强交通项目用地选址论证,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结合汉江、唐白河(唐河)等航运开发,推进水资源综合利用。引导企业在交通建设中利用再生资源。大力推进邮件快件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统筹协调公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减少公路频繁开挖。
强化节能减排。积极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推广应用,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等公共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不宜配备新能源车等特殊情况除外),加快推进现有车辆电动化进程。严格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快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禁止不满足国家机动车油耗和排放标准限值的新车型进入道路运输市场。支持公路服务区、站场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大力推动汉江船型标准化。实施绿色出行行动,在中心城区开展交通近零碳示范行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坚持生态优先,将绿色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推进生态选线选址,强化生态环保设计,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积极推进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等示范工程建设,构建交通绿色生态廊道。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提升港口污染治理水平,加强港口节能环保设备、工艺应用。加强交通生产水污染、大气污染处理技术应用,加强铁路、公路沿线噪声隔离措施,妥善处理机场噪声影响。持续推进道路扬尘治理、汉江城区段清漂工作,加强建设项目扬尘治理。
(八)增强现代化综合交通治理能力
1.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抢抓综合机构改革试点机遇,进一步优化综合交通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建立“三位一体”、协调高效的运转体系。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推动“自助办”、开展“帮代办”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稳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风险可控的资金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
深化法治交通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深入开展行业普法,建设模范法治部门。推行执法队伍职业化、执法站所标准化、执法管理规范化、执法工作信息化,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机制,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创新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准入环节信用监管,不断强化市场主体履约环节信用监管,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激励约束制度。
2.强化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加快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全面消除公路现有危桥安全隐患。强化地质灾害治理、交通安全黑点整治,提升交通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加强重大桥梁、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运行监测检测,提高养护和治理水平,增强设施耐久性和可靠性。加快重要节点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交通网络建设,提升网络韧性和安全性。继续夯实“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动态视频监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项目成果,加强水运本质安全保障建设。加快建设公路应急保障中心和主城区水上搜救中心。
不断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实施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化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实施全过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化精准管控,建立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加大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问题。推动道路运输安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加强交通运输、公安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邮政寄递安全的监督管理。
稳步建设行业应急保障体系。在重大灾害、疫情、安全等突发事件管理中,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卫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联动机制。加快健全应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交通保畅和管控机制。依托通用机场,发挥通用航空在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装备、设施、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社会协同能力,完善征用补偿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在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推进过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政治保障。建立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和“襄十随神”城市群交通一体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属地责任。
(二)加强规划执行
完善市县两级联动推进机制,健全规划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动态评估调整、“规划—计划—项目”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督考核。加强与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国家和湖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衔接,紧密对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加强与部省相关单位的汇报与衔接,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上位规划,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三)加强要素保障
强化用地保障,用好国家土地政策,积极争取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重大平台,统筹解决占补平衡等用地指标,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部省奖补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大力争取地方财政性资金投入和金融政策支持,有效盘活优质资产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探索重大项目捆绑土地、矿产、旅游等资源综合开发,通过政企合作模式发展“交通+物流”“交通+旅游”“互联网+交通”等新兴业态。强化生态保障,做好与“三线一单”的衔接,注重集约发展。强化法规、政策保障,做好政策储备,继续落实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