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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五)金融改革创新迸发活力

  创新构建担保服务体系,形成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4321”政银担体系。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4.62亿元,惠及贫困户3.8万户,累计财政贴息1.19亿元,持续保持不良贷款“零”记录。设立科技创新贷产品,建立融资担保、财政、银行分担风险合作机制,对科技型企业累计投放8.84亿元。

  (六)金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财政金融产品扩面提质,设立续贷过桥资金、税融通等各类财政金融产品,累计为近2.4万户次中小微企业提供逾650亿元资金支持。设立民营企业纾困发展基金,股债结合给予企业资金支持。银企对接合作持续深化,常态化、多频次、广覆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畅通合作渠道,提升对接效率。组建“金融辅导队”,构建市县联动的“1+13+X”工作体系,建立工业园区企业、重点项目融资协调推进机制,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七)金融风险防控持续有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推动不良贷款率由1.2%下降至0.84%。形成了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等多部门协调配合、职责明确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化解工作机制。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实现机构数量和存量规模“持续双降”。

  二、发展环境

  (一)时代背景

  从国际看,全球经济处于深度调整之中,发达经济体实施宽松货币政策和财政刺激计划,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阻碍经济复苏,世界经济金融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扩大金融开放、保障金融安全、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日益重要。从省市看,全省进入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新发展阶段,在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扎实推进“三地一区”建设过程中,对经济金融良性互动、高效协同提出了更高要求。合肥作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双节点城市,正向具有竞争力的国家中心城市奋力迈进。

  (二)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合肥市金融业将迎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一是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全面建设为合肥打造科创金融中心夯实了基础。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全面建设,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显著增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新高地加速建设,有利于吸引各类金融资源,推动金融支持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助力合肥市打造国际化科创金融中心。二是国家重大战略政策叠加效应集中释放为合肥金融发展拓展了空间。合肥集“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多重国家战略机遇,有利于发挥“左右逢源”“南北对接”的优势,深化区域金融交流合作,拓展金融业发展空间,巩固提升在全国发展格局中的战略位势。三是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设立为合肥金融对外开放提供了窗口。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的落地建设,探索发展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我市用好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试点等改革开放平台,加快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步伐,为合肥金融业更好利用境内外市场,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了重要窗口。四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合肥产融深度结合创造了需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合肥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聚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发展对配套金融服务提出更迫切需求,有利于加快建设现代化金融产业体系,创新发展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金融链“三链”深度融合。五是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合肥金融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支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科技水平的逐步提升和日益成熟,有利于我市依托众多的科研院所和雄厚的研发实力,加快金融科技研发和应用场景拓展,加速金融业数字化、智慧化转型步伐,打造区域性金融科技中心。

  (三)主要挑战

  “十四五”时期,合肥市金融业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金融提档升级压力加大。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对金融服务产业发展、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金融对外开放刻不容缓。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日益深化,合肥市参与国际贸易、国际投融资的机会增多,当前金融开放程度无法有效匹配同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三是支持乡村振兴要求提高。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范出现规模性返贫的压力,对合肥市在加快县域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加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四是共同资源竞争更加激烈。随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加速推进,科技、人才、产业、金融等领域的竞争更加激烈,合肥市在应对共同资源竞争,尤其是人才虹吸效应方面面临巨大挑战。五是金融风险防范难度提升。金融风险隐患不断上升,金融科技飞速发展、金融开放程度不断提升,金融风险的隐蔽性、复杂性、传染性日益增强,加强金融风险防范面临更大考验。

  第二章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三大主线,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长三角一体化和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匹配的金融体系,为我市勇当“两个开路先锋”、加快实现“五高”、聚力建设“七城”提供全面高效金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金融业得到有效落实,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坚定推进金融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本,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三)坚持更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优化金融组织体系,大力发展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产业金融及金融科技,建立更高质量、更具规模、更有效率的金融产业体系。

  (四)坚持深度开放融合

  全面提高开放水平,推动区域间金融资源流动,加强跨区域金融合作,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金融经济新体制。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破除金融发展瓶颈,汇聚金融发展优势,增强金融发展动力。

  (五)坚持筑牢底线思维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加快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合肥市金融业将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确立“1234”发展目标:以打造合肥区域性科创金融中心为主题,突出“科技金融”“金融科技”两条发展主线,立足科技创新、新兴产业、绿色发展三个服务重点,建好金融产业集聚区、科创金融试验区、跨境金融先行区、新兴金融引领区四大发展载体,努力形成健康有序、创新发展、服务优质、风险可控的金融产业体系。

  ——建设更具引领作用的金融产业集聚区。依托各县(市)区、开发区金融业现有资源禀赋和发展特色,重点支持包河、蜀山、高新、庐阳等打造若干个特色金融产业集聚区。充分考虑金融资源配置的均衡性,鼓励支持其他县(市)区、开发区持续完善本区域的金融服务体系,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发展。

  ——建设更具辐射能力的科创金融试验区。以滨湖金融小镇、合肥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等为载体,探索科技创新与金融融合的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核心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开发应用,构建具有合肥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汇聚金融力量服务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滨湖科学城建设,推动合肥成为区域内有影响力的科创金融试验区。

  ——建设更具开放水平的跨境金融先行区。依托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合肥综合保税区等对外窗口,积极引进国外优质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机构跨境合作,推广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化,实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金融开放。

  ——建设更具包容特性的新兴金融引领区。大力发展以绿色金融、县域金融和普惠金融为重点的新兴金融业态,加大新兴金融机构招引和培育力度,加强金融产品和场景创新,建设成为区域内具有合肥特色的新兴金融引领区。

  四、具体指标

  ——金融支撑地位更加凸显。加强金融产业培育,充分发挥金融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力争“十四五”末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000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达12.5%。通过政策扶持、机制创新、产品升级、服务优化,加快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支撑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全市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小微企业倾斜。

  ——金融市场体系更加完善。积极争设、升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创新、资源整合,提升数量和能级,做大做强一批有实力、有特色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招引力度,实现股份制银行全覆盖,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农民合作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力争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突破3.5万亿元。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力争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9400元/人,保费收入达到800亿元。引进培育一批国内知名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县域金融、普惠金融,丰富新兴金融业态。

  ——金融产业资本更加集聚。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加强企业上市梯队建设,力争上市公司总数突破120家、质量上台阶。设立政府投资母基金并持续扩大规模,以母基金“招财引智”增设市场化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二手份额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力争备案基金管理人超260家,管理基金数量超过600只,基金规模超过5000亿元,资本活跃度跻身长三角城市第一方阵。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力争直接融资额年均增长10%以上,直接融资规模超过6000亿元。

  ——金融服务创新更加高效。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战略新兴产业,支持金融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科创金融走在长三角前列,推动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科技保险支公司等机构数量进一步增加,科技保险、科技小贷等特色金融产品进一步丰富。

  ——金融安全治理更加优化。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制度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基于大数据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等配套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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