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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0年海伦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年海伦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海伦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市按照绥化市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在全市两千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历时两年年我市圆满完成普查准备、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质量验收等各项工作,摸清了我市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情况,取得重大成果。

  根据普查数据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下同)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市人口为480216人,其中: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69437相比,减少289221人,下降37.59%,年平均增长率为-4.60%。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 204513户,集体户5533户;家庭户人口461685人,集体户人口1853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2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9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242211人,占50.44%;女性238005人,占49.5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71降为101.77。

  四、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的人口51691人,占10.76%;15-59岁人口311550人,占64.88%;60岁以上人口116975人,占24.36%,其中65岁以上人口78222人,占16.29%。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4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77个百分点,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2.2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14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2440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4898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23668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15001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671人上升至5083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 10791人下降至1020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53508人下降至4928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5575人上升至31239人。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4835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612人,文盲率由2.01%下降至1.01%,下降68.7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64766人,占34.31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15450人,占65.69%。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23695人,乡村人口减少26552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82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24563人,省内流动人口12622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95218人,增长324.48%,其中,省内流动人口增加96112人,增长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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