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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乾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全县人口情况)

  乾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乾安县统计局

  乾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9〕20号)要求,我县在松原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了乾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12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建筑物标绘和区域划分、人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普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比对复查和行职业编码等各项任务,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总人口为20554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95896人,10年间减少31.81%,年均减少3.76%。

  二、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03221人,女性人口为102321人,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88%。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 80331户,集体户2827户,家庭户人口为195161人,集体户人口为1038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5人。

  四、城乡[4]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3731人,占全县人口的比重为45.6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1811人,占全县人口的比重为54.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17855人,乡村人口减少7804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58个百分点。

  五、流动人口

  全县人口中,流动人口为71851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250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935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54370人,增长311.0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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