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统计局
2021年6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9〕15号)要求,我区按照国务院、省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街道、镇、开发区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在全区700余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区圆满完成普查准备、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质量验收等各项工作,摸清了我区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情况,取得重大成果。
根据普查数据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下同)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红岗区人口为12998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69522人相比,减少39534人,下降23.32%,年平均增长率为-2.62%。其中:户在人在(本地)人口67477人,人在户不在(外来)人口62149人,户口待定人口175人,临时赴港澳台或国外工作学习人口187人。
二、户别人口
红岗区共有家庭户53198户,集体户3239户;家庭户人口116637人,集体户人口1335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1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1人。
三、性别构成
红岗区人口中,男性64940人,占49.96%;女性65048人,占50.04%。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80降为99.83。
四、年龄构成
红岗区人口中,0-14岁人口10187人,占7.84%;15-59岁人口87556人,占67.36%;60岁及以上人口32245人,占24.8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3007人,占17.7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9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7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4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红岗区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1606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3172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5276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2334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1213人上升至1235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8760人下降至2440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7014人上升至4059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17316人上升至17959人。红岗区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2149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39人,文盲率由1.94%下降至1.65%,下降0.29个百分点。2020年,红岗区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10.06年。
六、城乡人口
红岗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10219人,占84.7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9769人,占15.21%。
备注说明:
[1] 全市人口是指全市各县(区)的人口数据,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机器汇总数据。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文盲率是指各地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