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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盘锦市双台子区统计局

  盘锦市双台子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9〕28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盘政发〔2020〕2号)和《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双区政发〔2020〕3号)要求,我区于2020年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一年多以来,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并通过省和国家的审核验收。

  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区总人口为214290人,占全市比重15.4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08384人相比,人口总数增加5906人。

  全区共有家庭户[3]89659户,家庭户人口20644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2.3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9人减少0.49人。集体户2225户,集体户人口7849人。

  二、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总人口中,男性人口106248人,占49.58%,女性人口108042人,占50.42%,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8.34。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9.88下降1.54个百分点。

  三、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总人口中,0-14岁人口23803人,占11.11%,15-59岁人口142287人,占66.40%,60岁及以上48200人,占22.4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33799人,占15.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4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6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10.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7.83个百分点。

  四、人口受教育程度

  全区总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3320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3853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10433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2765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1549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1798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4868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12906人。

  全区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由10.02年提高到10.49年。全区总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128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387人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0人,文盲率[5]由0.76下降到0.60%,减少0.16个百分点。

  五、城乡[6]人口

  全区总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04267人,占95.3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0023人,占4.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204人,乡村人口增加4702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2.13个百分点。

  六、流动人口[7]

  全区总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8]11384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9]人口56443人,流动人口为57398人。流动人口中,省内流动人口44034人,省外流入人口13364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6429人,增长30.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0207人,增长22.1%;流动人口增加16222人,增长39.4%。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为国家统计局反馈的盘锦市双台子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初步汇总数据。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 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

  [7]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8] 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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