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流动人口
全县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6]为63749人,无市辖区内人户分离[7]人口,流动人口[8]为63749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4689人,省内流动人口为5906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5058人,增长30.93%;流动人口增加15058人,增长30.9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人口是指全县1个街道办事处、32个镇、3个乡及1个农场办事处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全县人口指全县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县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