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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黑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黑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黑山县统计局

  黑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9〕28号)、《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锦政发〔2020〕4号)和《黑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20〕2号)的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我县按照国家、省、市的安排和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坚持超前谋划、周密安排,扎实有序推进普查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县乡村通力协作,经过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艰苦努力、无私奉献,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现将我县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3]

  全县常住人口为451206人。共有家庭户[4]193131户,集体户2211户,家庭户人口为444237人,集体户人口为6969人。全县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1人减少0.71人。

  分地区看,超过10万人的乡镇(街道)1个,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4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16个,少于1万人的乡镇(街道)1个。其中,黑山街道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为23.54%。

  表1 各乡镇(街道) 人口

  单位:人、%

乡镇(街道) 常住人口数 常住人口比重
全 县 451206 100.00
黑山街道 106218 23.54
大虎山街道 32408 7.18
芳 山 镇 19389 4.30
白厂门镇 11175 2.48
常 兴 镇 14773 3.27
姜 屯 镇 14029 3.11
励 家 镇 16041 3.56
绕阳河镇 16021 3.55
半拉门镇 13080 2.90
无梁殿镇 15234 3.38
胡 家 镇 14699 3.26
新立屯镇 17252 3.82
八道壕镇 27005 5.99
四家子镇 14459 3.20
新 兴 镇 11246 2.49
太 和 镇 15529 3.44
镇 安 镇 20689 4.59
英城子乡 13397 2.97
段 家 乡 16346 3.62
大 兴 乡 6785 1.50
薛 屯 乡 12725 2.82
小东农场 22706 5.03










 

  二、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6046人,占50.10%;女性人口为225160人,占49.9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39,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11上升0.28个百分点。

  表2 各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乡镇(街道) 占总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县 50.10 49.90 100.39
黑山街道 11.38 12.16 93.65
大虎山街道 3.57 3.62 98.61
芳 山 镇 2.19 2.11 103.84
白厂门镇 1.29 1.19 108.33
常 兴 镇 1.67 1.60 104.19
姜 屯 镇 1.60 1.51 105.79
励 家 镇 1.78 1.77 100.39
绕阳河镇 1.79 1.76 101.78
半拉门镇 1.48 1.41 104.98
无梁殿镇 1.71 1.66 103.07
胡 家 镇 1.67 1.59 104.58
新立屯镇 1.91 1.91 99.98
八道壕镇 3.02 2.97 101.64
四家子镇 1.62 1.58 102.79
新 兴 镇 1.27 1.22 104.66
太 和 镇 1.75 1.69 103.69
镇 安 镇 2.35 2.24 104.90
英城子乡 1.50 1.47 102.43
段 家 乡 1.82 1.80 101.40
大 兴 乡 0.76 0.74 101.87
薛 屯 乡 1.45 1.37 106.57
小东农场 2.50 2.53 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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