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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盐边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盐边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5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34360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4985.33公顷(37.48万亩)。其中,水田3981.39公顷(5.97万亩),占15.93%;水浇地16.43公顷(0.02万亩),占0.07%;旱地20987.51公顷(31.48万亩),占84.00%。耕地面积占比较大的乡镇是红格镇、渔门镇、永兴镇、格萨拉彝族乡、红果彝族乡、新九镇,占全县耕地的67.34%。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24985.33公顷(37.48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24985.33公顷(37.48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17.22公顷(0.63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93.77公顷(1.94万亩),占5.1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438.43公顷(11.16万亩),占29.7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351.15公顷(12.53 万亩),占33.4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484.76公顷(11.23万亩),占29.96%。

  (二)园地29131.58公顷(43.70万亩)。其中,果园16625.24公顷(24.94万亩),占57.07%;茶园489.88公顷(0.73万亩),占1.68%;其他园地12016.65公顷(18.02万亩),占41.25%。园地主要分布在渔门镇、桐子林镇、红格镇、永兴镇、国胜乡、红果彝族乡,占全县园地的75.49%。

  (三)林地230046.60公顷(345.0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81575.08公顷(272.36万亩),占78.93%;竹林地118.96公顷(0.18万亩),占0.05%;灌木林地27998.81公顷(42.00万亩),占12.17%;其他林地20353.75公顷(30.53万亩),占8.85%。林地主要分布在渔门镇、永兴镇、红宝苗族彝族乡、格萨拉彝族乡、国胜乡、红果彝族乡,占全县林地的68.12%。

  (四)草地21053.08公顷(31.58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4996.07公顷(22.49万亩),占71.23%;其他草地6057.01公顷(9.09万亩),占28.77%。草地主要分布在格萨拉彝族乡、红宝苗族彝族乡、红格镇、国胜乡,占全县草地的66.45%。

  (五)湿地165.15公顷(0.25万亩)。其中内陆滩涂165.15公顷(0.25万亩),主要分布在渔门镇、红格镇,占全县湿地的50.5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973.21公顷(10.46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472.17公顷(0.71万亩),占6.77%;村庄用地4933.44公顷(7.40万亩),占70.75%;采矿用地1532.60公顷(2.30万亩),占21.9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5.00公顷(0.05万亩),占0.50%。

  (七)交通运输用地2993.78公顷(4.4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5.82公顷(0.07万亩),占1.53%;公路用地1198.69公顷(1.80万亩),占40.04%;农村道路1741.65公顷(2.61万亩),占58.18%;港口码头用地2.16公顷(0.003万亩),占0.07%;管道运输用地5.46公顷(0.01万亩),占0.1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132.19公顷(12.2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172.28公顷(4.76万亩),占39.01%;水库水面4431.08公顷(6.65万亩),占54.49%;坑塘水面313.65公顷(0.47万亩),占3.86%;沟渠122.37公顷(0.18万亩),占1.50%;水工建筑用地92.81公顷(0.14万亩),占1.14%。红格镇、渔门镇、永兴镇、红果彝族乡、共和乡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71.4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

  ●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

  ●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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