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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区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3211.04公顷(34.8165万亩)。其中,水田15269.29公顷(22.9039万亩),占全区耕地65.78%;水浇地108.48公顷(0.1627万亩),占全区耕地0.47%;旱地7833.27公顷(11.7499万亩),占全区耕地33.75%。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56.41公顷(0.5346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5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803.9公顷(4.2059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2.0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6642.69公顷(24.964万亩),占全区耕地的71.7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028.77公顷(4.5432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3.0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79.27公顷(0.5688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63%。

  二、种植园用地4286.77公顷(6.4302万亩)。其中,果园3979.32公顷(5.969万亩),占全区种植园用地92.83%;其他园地307.45公顷(0.4612万亩),占全区种植园用地7.17%。

  三、林地11527.1公顷(17.290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345.71公顷(9.5186万亩),占全区林地55.05%;竹林地3481.8公顷(5.2227万亩),占全区林地30.2%;灌木林地973.86公顷(1.4608万亩),占全区林地8.45%;其他林地725.73公顷(1.0886万亩),占全区林地6.3%。

  四、草地243.09公顷(0.3646万亩)。其中,其他草地243.09公顷(0.3646万亩),占全区草地100%。

  五、湿地273.8公顷(0.410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内陆滩涂273.8公顷(0.4107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769.19公顷(19.153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5153.55公顷(7.7303万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0.36%;建制镇用地335.17公顷(0.5028万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3%;村庄用地7177.72公顷(10.7666万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6.21%;采矿用地79.55公顷(0.1193万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6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3.2公顷(0.0348万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8%。

  七、交通运输用地2047.99公顷(3.072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3.27公顷(0.0349万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1.14%;公路用地1145.48公顷(1.7182万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55.93%;农村道路749.62公顷(1.1244万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36.60%;机场用地108.03公顷(0.1621万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5.27%;港口码头用地21.59公顷(0.0324万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1.0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849.70公顷(10.274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289公顷(6.4335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2.62%;水库水面329.17公顷(0.4938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8%;坑塘水面2078.91公顷(3.1184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35%;沟渠127.87公顷(0.1918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7%;水工建筑用地24.75公顷(0.0371万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泸州市江阳区统计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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