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四川省)米易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米易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5月16日)

  米易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米易县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06489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0533.33公顷(30.80万亩)。其中,水田7853.17公顷(11.78万亩),占38.25%;旱地12680.13公顷(19.02万亩),占61.75%。耕地主要分布在撒莲镇、丙谷镇、攀莲镇、湾丘彝族乡、白马镇、麻陇彝族乡,占全县耕地的75.48%。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20533.33公顷(30.80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20533.33公顷(30.80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041.8公顷(1.56万亩),占全县耕地的5.0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478.46公顷(2.22万亩),占7.2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328.08公顷(7.99万亩),占25.9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538.7公顷(8.31万亩),占26.9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146.26公顷(10.72万亩),占34.80%。

  (二)园地27968.25公顷(41.95万亩)。其中,果园22800.00公顷(34.20万亩),占81.52%;其他园地5168.25公顷(7.75万亩),占18.48%。园地主要分布在白马镇、草场镇、丙谷镇、白坡彝族乡、普威镇、麻陇彝族乡、攀莲镇,占全县园地的74.87%。

  (三)林地134066.15公顷(201.10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26135.94公顷(189.2万亩),占94.08%;竹林地332.57公顷(0.50万亩),占0.25%;灌木林地983.77公顷(1.48万亩),占0.73%;其他林地6613.87公顷(9.92万亩),占4.93%。林地主要分布在白坡彝族乡、得石镇、麻陇彝族乡、撒莲镇、白马镇、丙谷镇,占全县林地的73.27%。

  (四)草地5736.32公顷(8.60万亩)。其中,其他草地5736.32公顷(8.60万亩),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得石镇、攀莲镇、撒莲镇、白马镇、麻陇彝族乡、湾丘彝族乡、白坡彝族乡,占全县草地的76.45%。

  (五)湿地222.84公顷(0.33万亩)。其中,内陆滩涂222.84公顷(0.33万亩),主要分布在湾丘彝族乡、攀莲镇、撒莲镇,占全县湿地的73.7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620.68公顷(12.93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912.63公顷(1.37万亩),占10.59%;村庄用地5350.09公顷(8.03万亩),占62.06%;采矿用地2296.29公顷(3.44万亩),占26.6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1.67公顷(0.09万亩),占0.72%。

  (七)交通运输用地2576.23公顷(3.8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81.19公顷(0.42万亩),占10.91%;公路用地952.52公顷(1.43万亩),占36.97%;农村道路1336.54公顷(2.00万亩),占51.88%;港口码头用地5.92公顷(0.01万亩),占0.23%;管道运输用地0.06公顷。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82.7公顷(9.5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721.54公顷(4.08万亩),占42.64%;水库水面2970.04公顷(4.46万亩),占46.53%;坑塘水面410.73公顷(0.62万亩),占6.44%;沟渠171.88公顷(0.26万亩),占2.69%;水工建筑用地108.51公顷(0.16万亩),占1.70%。白坡彝族乡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29.1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qtgb/xn/3654.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