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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庆市北碚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北碚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1年12月28日)

  重庆市北碚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区“三调”全面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17.9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北碚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北碚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3782.58公顷(206738.70亩)。其中,水田4284.86公顷(64272.90亩),占31.09%;水浇地37.97公顷(569.55亩),占0.28%;旱地9459.75公顷(141896.25亩),占68.63%。从区域分布统计,71.63%的耕地分布在嘉陵江以东8个街镇,28.37%的耕地分布在嘉陵江以西9个街镇。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85.53公顷(14782.95亩),占全区耕地的7.1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065.84公顷(30987.60亩),占14.9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820.87公顷(87313.05亩),占42.2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769.08公顷(56536.20亩),占27.3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41.26公顷(17118.90亩),占8.28%。

  (二)园地6335.57公顷(95033.55亩)。其中,果园2797.75公顷(41966.25亩),占44.16%;茶园28.61公顷(429.15亩),占0.45%;其他园地3509.21公顷(52638.15亩),占55.39%。园地主要分布在静观镇、澄江镇,占全区园地的40.71%。

  (三)林地31476.38公顷(472145.70亩)。其中,乔木林地20299.60公顷(304494.00亩),占64.49%;竹林地4650.49公顷(69757.35亩),占14.77%;灌木林地6319.39公顷(94790.85亩),占20.08%;其他林地206.90公顷(3103.50亩),占0.66%。林地主要分布在嘉陵江以东8个街镇,占全区林地的68.08%。

  (四)草地117.76公顷(1766.40亩)。我区涉及1个草地地类——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水土街道、复兴街道、歇马街道、童家溪镇和天府镇,占全区草地的63.46%。

  (五)湿地226.65公顷(3399.7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涉及1个湿地地类——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沿嘉陵江一线的10个街镇,占全区湿地的97.0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591.85公顷(218877.75亩)。其中,城市用地7421.58公顷(111323.70亩),占50.87%;建制镇用地1263.76公顷(18956.40亩),占8.66%;村庄用地5479.61公顷(82194.15亩),占37.55%;采矿用地325.97公顷(4889.55亩),占2.2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0.93公顷(1513.95亩),占0.69%。

  (七)交通运输用地3064.43公顷(45966.45亩)。其中,铁路用地356.26公顷(5343.90亩),占11.62%;轨道交通用地151.85公顷(2277.75亩),占4.96%;公路用地1666.76公顷(25001.40亩),占54.39%;农村道路883.12公顷(13246.80亩),占28.82%;港口码头用地6.44公顷(96.60亩),占0.2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90.19公顷(46352.85亩)。其中,河流水面1149.54公顷(17243.10亩),占37.20%;水库水面849.92公顷(12748.80亩),占27.51%;坑塘水面942.65公顷(14139.75亩),占30.50%;沟渠98.02公顷(1470.30亩),占3.17%;水工建筑用地50.06公顷(750.90亩),占1.6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沿嘉陵江一线的10个街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8.02%。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的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街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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