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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宣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宣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0月18日)

  宣汉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宣汉县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部署,我县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40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40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7630.99公顷(131.45万亩)

  其中水田51621.51公顷(77.43万亩),占耕地的58.91%;水浇地56.14公顷(0.08万亩),占耕地0.06%;旱地35953.34公顷(53.93万亩),占耕地的41.03%。主要分布在华景镇、厂溪镇、下八镇、大成镇、清溪镇、东乡镇、芭蕉镇、南坝镇,占全县耕地的27.9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126.39公顷(1.69万亩),占耕地的1.2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592.58公顷(6.89万亩),占5.2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0272.39公顷(60.41万亩),占45.9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6215.02公顷(39.32万亩),占29.9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424.61公顷(23.14万亩),占17.60%。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87630.99公顷(131.45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87630.99公顷(131.45万亩)。

  二、园地4791.04公顷(7.19万亩)

  其中,果园2917.27公顷(4.38万亩),占60.89%;茶园672.75公顷(1.01万亩),占14.04%;其他园地1201.02公顷(1.80万亩),占25.07%。园地主要分布在毛坝镇、南坝镇、东乡镇、庙安乡、龙泉土家族乡,占全县园地的44.24%。

  三、林地277721.01公顷(416.58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264923.94公顷(397.39万亩),占95.39%;竹林地673.67公顷(1.01万亩),占0.24%;灌木林地12037.95公顷(18.06万亩),占4.34%;其他林地85.45公顷(0.13万亩),占0.03%。林地主要分布在新华镇、厂溪镇、龙泉土家族乡,占全县林地的16.95%。

  四、草地766.15公顷(1.15万亩)

  其他草地766.15公顷(1.15万亩),占100.00%。草地主要分布在上峡乡、普光镇、茶河镇、天生镇、南坝镇、东乡镇,占全县草地的29.94%。

  五、湿地487.99公顷(0.73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县湿地均为内陆滩涂,占100%。湿地主要分布在南坝镇、黄金镇、新华镇、五宝镇、厂溪镇、土黄镇等乡镇,占全县湿地的48.9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837.84公顷(31.26万亩)

  其中,建制镇用地1796.17公顷(2.69万亩),占8.62%;村庄用地18653.15公顷(27.98万亩),占89.51%;采矿用地347.42公顷(0.52万亩),占1.6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1.10公顷(0.06万亩),占0.20%。

  七、交通运输用地5436.30公顷(8.15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69.57公顷(0.10万亩),占1.28%;公路用地1752.15公顷(2.63万亩),占32.23%;农村道路3611.32公顷(5.42万亩),占66.43%;管道运输用地3.26公顷(0.00万亩),占0.0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713.50公顷(14.57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7120.02公顷(10.68万亩),占73.30%;水库水面409.95公顷(0.61万亩),占4.22%;坑塘水面1951.17公顷(2.93万亩),占20.09%;沟渠178.96公顷(0.27万亩),占1.84%;水工建筑用地53.40公顷(0.08万亩),占0.55%。主要分布在东乡镇、南坝镇和清溪镇,占全县水域的17.6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

  二是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

  四是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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